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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6—2035年)》公示
日期:202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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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原因:为推动全县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规范殡葬用地管理、满足全县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需求,构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供给充足、布局合理、资源共享、功能完备、公益惠民、生态协调的殡葬设施服务体系,切实保障群众逝有所安,依据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法规政策,特编制《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殡葬管理条例》(2025年修订) 4.《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修订)5.《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2022年修正)6.《区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指引(试行))(渝民[2025]165)7.《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8.《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9.其他相关规范标准及政策文件。

编制单位:重庆立城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规划内容: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全域,总面积约3895.37平方公里,辖39个乡镇(街道)296个行政村(社区)2、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6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6年至2030年,远期为2031年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45年。3、规划对象:包括殡仪馆、殡仪服务网点、公墓、骨灰堂、农村公益性墓地。4、规划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公益,节约资源、保保护环境,因地制宜、区域统筹,分级分类、科学布局。5、规划目标:构建供给充足、布局合理、资源共享、功能完备、公益惠民、生态协调"的殡葬设施服务体系。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实现城乡服务全覆盖,殡葬管理体系实现管理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现代文明殡葬新风尚逐渐形成,全县形成完善的县级一乡镇一村级三级殡葬服务网络。6、规划布局:殡仪服务设施以殡仪馆为主体,殡仪服务网点为补充。保留在建殡仪馆1处,保留现状殡仪服务网点2处,新建殡仪服务网点8处。安葬服务设施包括城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和农村公益性墓地。本次保留现状2处经营性公墓,4处乡镇公益性公墓,新建1处城市公益性公墓,1处骨灰堂,17处乡镇公益性公墓,743处农村公益性墓地。

公示单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公示地点:1、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2、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公示时间:20267282026826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彭水县汉葭街道石嘴街32号附1号 彭水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13638215159


附件:《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6-2035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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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