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撤销走马乡、鹿鸣乡,设立走马镇、鹿鸣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撤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走马乡,设立走马镇。走马镇管辖原走马乡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地保持原走马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撤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鹿鸣乡,设立鹿鸣镇。鹿鸣镇管辖原鹿鸣乡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地保持原鹿鸣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特此公告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