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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43009150355P/2023-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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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19
  • 发布日期
  • 2023-04-19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局 关于抓好全县交通行业汛期及五一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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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局

关于抓好全县交通行业汛期及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各交通在建工程项目部:

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全市进入2023年汛期的通知》(渝汛指〔20232号)要求,五一假期即将临近,为切实做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汛期及五一期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结合交通行业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各项防汛责任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要明确本单位防汛工作重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决不能打糊涂仗。要加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汛工作,坚决守好防汛工作“责任”。

二、突出交通运输重点领域,落实落细各项防御措施 

(一)公路运行方面。公路养护中心要逐路逐桥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做好标识标牌或安排人员现场值守,并迅速拿出整治方案进行隐患整治,确保安全度汛。

(二)渡口渡运方面。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及时检查渡船上救生器材是否配备到位,要严格执行夜晚和恶劣气象条件下渡船禁限航规定,坚决杜绝冒险渡运。

(三)道路运输方面。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将汛情及时传达到各运输企业,提醒运输企业及时做好防汛准备,提醒各司乘人员提高警惕,安全行驶。特别是山区的农村客运班线,在暴雨来之前应停运的必须停运。城区公交(出租)在城区内涝情况下要避开涉水区域安全运行。

(四)交通工程建设方面。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铁办和高指办要对全县交通在建工程,特别是涉水工程进行安全度汛专项检查。要督促施工单位确保好汛期工地用电安全,要加强对临边、临水的安全防护,恶劣天气下应停工的必须停工,并加强建设工地安全巡查。

三、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带班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认真履职,严禁空岗、离岗现象发生,对因值班值守不到位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予以严肃追责。要加强信息报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突发状况信息,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各单位要通知应急救援队员按要求随时处于待命状态,要加强对应急物资、装备和应急运力的准备,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全力保障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畅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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