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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43009150363J/2021-00330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 标题
  • 彭水自治县港航管理处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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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自治县港航管理处

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港口、水路运输、水上交通安全,地方海事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的实施工作。承担行业发展研究,以及有关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的事务工作。

  

2.承担港口管理的事务工作。

  

3.承担地方航道管理的事务工作,负责航道、航标、通航建筑物等航道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

  

4.承担水路运输管理的事务工作和水路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工作。

  

5.承担地方海事管理、船舶管理、防治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管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船员管理、通航管理等方面的事务工作。

  

6.承担水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事务工作。

  

7.承担地方水上交通安全和应急管理的事务工作。参与行业安全事故和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调查。

  

8.承担船舶技术服务工作。

  

9.承担重点物资、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紧急和重要军事物资水路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水路运输战备事务工作。

  

10.承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港航海事政务服务、行业统计的事务工作。

  

11.承担地方水上应急救援工作。

  

12.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为县交通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县港航海事事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无内设科室。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在原县港航管理处保留的公益服务职责基础上,设立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彭水委编发〔202014号)。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617.04万元,支出总计617.0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6万元、增加2.2%。增加的主要原因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人员增加,本年度收入合计617.0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为0万元。

  

2、收入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61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6万元、增加2.2%。增加的主要原因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人员增加,本年度收入617.04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3、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支出总计61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6万元、增加2.2%。增加的主要原因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617.04万元,支出总计617.0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6万元、增加2.2%。增加的主要原因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人员增加,本年度收入合计617.0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6万元,增加2.2%

  

    2支出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6万元,增加2.2%

  

3、结转结余情况

  

  本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2.33万元,占11.7%

  

   (2)卫生健康支出22.03万元,占3.6%

  

   3)交通运输支出500.73万元,占81.2

   

   (4)住房改革支出为21.95万元,占3.6%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7.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3.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64万元,增加12.5%。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绩效工资、其它工资福利支出及离退休人员支出。公用经费93.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69万元,下降26.7%,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节及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本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59万元,比预算降低13.4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2020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61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各码头海事事务等行业业务安全检查巡查及重庆开会办事等工作所需车辆的油料费、维修费、保险、过路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10.39万元,下降69.27%,较上年支出减少7.66万元,下降62.43%主要由于我处认真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格车辆维修及油料管理,费用降低。

  

2020公务接待费支1.9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减少3017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严格车辆维修及油料管理,费用降低。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年度因出国出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接待26批次,接待人数307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4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数运行经费支出93.0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较上年决算减少33.3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0年县财政未安排项目资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目前,财政未安排项目资金。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78442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