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5-00680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23
  • 发布日期
  • 2025-10-23
  • 标题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路管护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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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路管护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路管护中心成立于2019年,属于县交通局下属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主要职能:承担对接养护公路水毁恢复、大中修工程建设,承担危桥、险路、危隧整治;承担公路养护工作安全管理,承担职工技能、技术培训和成人教育,负责公路养护、管理统计;承担辖区国、省、县道养护和绿化工作,指导辖区乡村道路养护和绿化工作;承担辖区内乡、村道路养护管理目标考核事务性工作;协助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维护路产路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公路管护中心内设8个机构:综合科、养护管理科、养护一科至六科。

3.人员情况

本单位共有编制数121人;实有人数313人:其中在职111人、退休155人、遗嘱47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认真贯彻“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公路养护方针,强化日常养护管理,提升公路通行能力。一是持续实施激励机制,实行工作目标考核与绩效奖调控挂钩。严格按照《工作目标考核绩效实施方案》明确的各级职能职责,对一线道班实行定岗定员定任务并严格执行检查考核,养护质量进一步提升。二是继续做好35个乡镇境内690公里普通公路的委托养护,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三是迎接市公路事务中心对我县路况检测和养护督查顺利达标。四是按时完成重庆市公路养护管理平台等系统信息和汛期公路受损情况录入、填报以及巡查车的视频采集、联调工作。五是认真做好日常保洁保畅工作。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7513.72万元,支出总计7513.72万元。与2023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了2873.17万元、增加6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4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采购及安装工程等。

2.收入情况。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513.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了2873.17万元、增加6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4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采购及安装工程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13.7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513.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了2873.17万元、增加6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4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采购及安装工程等。其中:基本支出2793.73万元,占38%;项目支出4719.99万元,占62%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收入和支出金额一样,单位资金使用余额为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513.72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增加了2873.17万元、增加6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4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采购及安装工程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513.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了2873.17万元、增加6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4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采购及安装工程等。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513.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了2873.17万元、增加6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4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采购及安装工程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11.16万元,占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46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基数调高退休职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等。

2卫生健康支出127.85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加或减少。

3农林水支出2364.81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64.8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采购及安装工程。

4交通运输支出1945.44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17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等。

5住房保障支出109.28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加或减少。

6)城乡社区支出2255.17万元,占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55.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采购及安装工程。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13.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69.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9.98万元,减少了1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预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各种费用。公用经费323.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33万元,减少了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预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项目经费4719.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85.48万元,增加20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4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采购(安装)工程、彭水县鹿角镇龙门峡至大元场镇路面改造工程及2024年乡村道路公益性岗位工资。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255.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5.17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4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采购(安装)工程、彭水县鹿角镇龙门峡至大元场镇路面改造工程及2024年乡村道路公益性岗位工资。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5万元,下降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0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5万元,下降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市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学习,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万元,下降8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减少0.01%.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3.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33万元,减少了6%。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就减少了预算。

单位2024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车保有量为1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6辆,特种专业设备9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9人,其中:无国内外事接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2024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06.47元,无车辆购置费,车均维护费 4.3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80.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85.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1.会议费支出情况:本中心2024年无会议费支出。

2.培训费支出情况: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5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了4人,减少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工作的通知彭水人社发【202350号文件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艳       02378895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