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5-0068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23
  • 发布日期
  • 2025-10-23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本级)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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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本级)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和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研究交通运输业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

2.拟订全县综合交通发展战略,构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综合交通建设规划和公路、水路交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公路建设、航运发展、港口布局、岸线使用、枢纽站场、运力调整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3.综合平衡全县交通运力,构建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组织公路、水运、公共客运等各种运输方式,协调中央、市垂直管理的民航、铁路、邮政、乌江航道、高速路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

4.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道路和水路运政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营运规范;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行业有关事项的行政审批许可。

5.承担全县水域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全县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信导航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和协调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工作。

6.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7.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地方公路、港口、码头、枢纽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8.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9.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和运用;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监督管理;组织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和培训工作。

10.负责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全县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承担交通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11.负责交通行业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12.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3.将原县交通委员会所属县路政管理大队、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县港航管理处、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承担的行政决策、行政许可等行政职能划入县交通局。划转后,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外,县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综合规划科、财务审计科、建设管理科、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政工人事科,共8个科室。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71991.15万元,支出总计71991.1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793.24万元,增加93.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上专项资金增加。2024年度全年收入总计71991.1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5万元。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71956.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793.24万元,增加93.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上专项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956.1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5.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7199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28.24万元增加93.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上专项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12.14万元,占0.57%;项目支出71579.01万元,占99.4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是应财政要求,上年度35万结转和结余列支。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1991.15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793.24万元,增加93.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上专项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916.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068.16万元,增加113.25%。主要原因是市上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915.14万元,增长123.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及干线公路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增多。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5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916.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068.16万元,增加113.25%。主要原因是市上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915.14万元,增长123.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及干线公路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增多。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5.71万元,占0.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9万元,减少3.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保基数调整,相关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19.82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3.89元,下降98.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局上错指标,已调整收回我单位指标。

3城乡社区支出290.01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96.5万元,减少80.49%

4农林水支出9907.84万元,占13.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63.3万元,增长164.59%,主要原因是涉及农村公路及干线公路建设专项资金。

5交通运输支出57911.86万元,占80.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790.91万元,增长259.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四好农村建设计划启动较多,建设进度快,支付资金较多。

   6住房保障支出22.91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7其他支出3750.00万元,占5.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5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债务科安排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7.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1.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13万元,下降9.8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相关经费发生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5.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2万元,下降8.2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公用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04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74.93万元,减少23.9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及干线公路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减少。本年支出404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74.93元,减少23.99%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及干线公路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4万元,下降51.2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严格,费用较预算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7万元,下降14.6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严格,费用较预算降低。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4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2024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交通行业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1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格车辆维修及油料管理,费用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7万元,减少20.8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公车维修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1.9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3万元,下降24.2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加强了接待费用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接待标准及陪餐人数,降低接待费用。上年支出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00辆;国内公务接待24.00批次245.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4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845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五、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白雁翎       02378442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