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保家镇东流村(村民委至麻地沟)通畅公路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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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交发〔2023〕209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保家镇东流村(村民委至麻地沟)通畅公路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


保家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现将保家镇东流村产业路项目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请尽快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建设业主

保家镇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的建设业主,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建设规模及概况

项目区原有一条水泥路,混凝土路面宽度4.5米,路面已经大面积断板、沉陷、龟裂,路面破损情况严重。路基现有宽度为5-7.0米,为矿场自行加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原路进行改扩建,设计路面宽度5.5米,路面结构采用5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项目测设起于村民委,起点桩号K0+000.000,止于麻地沟,止点桩号K0+909.502;K0+220处因出行需要增加41.995米连接道,项目路线全长0.951497公里。

三、建设资金及来源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03.2231万元,总投资含安全生产费、保险费、场地建设费等。最终补助标准以结算审计为准,资金来源为整合资金。

四、建设工期

以施工图批复为准。

五、其他要求

1.建设计划一经下达,严格执行,凡60日以上未开工的项目,由县上收回建设计划和资金。 

2.严格项目招投标管理,限额以上的必须公开招投标,限额以下的按有关要求执行。农村公路施工企业资质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招标限价以概算评审为准。

3.对辖区内开展“一事一议”,做好土地调整等相关工作;积极与规资、林业、生态等相关单位对接,及时完成相关手续报批。 

4.按照建设程序办理质量监督申请、施工许可等。

5.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改变路线或增减工程量;安排至少一名专业人员开展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工作;每个项目落实村组义务监督人员不少于2名,对建设项目实行全程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以便相关单位及时处理。

6.完善工程建设档案、资料,项目完工后,按工程验收规程向主管部门申请验收。

特此通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23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