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启用G211线周家寨路段公路超限超载动态监控检测执法系统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我委决定启用G211线周家寨路段公路超限超载动态监控检测执法系统,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及启用时间
公示期自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3月6日;2026年3月7日零时启用。
二、公路超限超载动态监控检测执法系统设置情况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周家寨路段公路超限超载动态监控检测执法系统位于G211线K1791+750处。该检测执法系统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定合格,计量检定证书编号:2025122101892(车道1往酉阳方向),2025122101893(车道2往彭水方向)。
三、相关事项
(一)公路超限超载动态监控检测执法系统将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进行全天称重检测和拍照取证,并同步录入交通运输打非治违系统。
(二)对途经该路段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货运车辆,经称重检测显示为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请主动到我委接受相应处罚。
(三)我委将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所有人、经营人,道路运输企业和违法装载货运源头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拒不履行或逾期不履行交通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我委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将当事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故意遮挡号牌、超速、不按标志标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移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四、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处理
处理单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
单位地址:彭水县汉葭街道文庙街45号交通运输委大楼5楼
联系电话:02378442435
特此通告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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