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2086/2022-00036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2-09-14
  • 发布日期
  • 2022-09-20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的函
  • 发文字号
  • 彭水教委函〔2022〕222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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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教委函〔2022222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申报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人民团体:

为深入推进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充分发挥社会教育资源的育人作用,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指南的通知》(渝教基发〔20199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课程建设指南的通知》(渝教基发〔202216号)精神,现就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

二、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即日起向县教委适时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的基础建设、课程建设、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等达到《彭水自治县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评估细则》(附件1)的基本要求。

四、申报程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自愿原则向县教委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各申报单位应如实、完整地填写《彭水自治县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2)。

(二)实施方案。包括整个活动的课程设置、活动组织、过程管理、考核评价、保障措施等。

(三)安全预案。包括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四)其他材料。包括单位简介、资质证明(含基地产权及各种资质印证资料)、师资情况(含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资质材料)、活动课程、场地图片等。

六、评估认定

县教委组织评估专家对基地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初评通过后,再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符合相应条件即可认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委命名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中小学(X X)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并授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认定和命名:

(一)本单位无基地实体,挂靠、借用其它基地的;

(二)基地场地面积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三)无学生参加实践活动,无课程体系和活动课程的;

(四)基地建设、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

七、其他事宜

(一)申报县级基地。申报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的评估认定采取自愿申报原则,符合相应条件的即可申报认定。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到县教委教育科4-11室,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497318772@qq.com

(二)申报市级基地。对符合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指南的通知》(渝教基发〔20199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课程建设指南的通知》(渝教基发〔202216号)相关要求的县级基地,正式运营效果好,且自愿申报市级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的,县教委按程序向市教委推荐申报为市级基地。

联系人:杨梅

联系电话:152******81

附件:1. 彭水自治县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评估细则

      2. 彭水自治县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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