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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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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3-04-25
  • 发布日期
  • 2023-04-25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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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教基〔202336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

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委属各学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发〔2023〕7号)的统一要求,现就我县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中招体育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和对象

凡报考我县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含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二、考试时间

2023年4月17日—4月19日(遇雨延期)

三、考试方式及抽调要求

(一)实行人工测试送考到校。设置21个考点,监考人员由各中学推荐(具体抽调人数详见附件6),并提前报县教委审核,然后由县教委统一调度监考教师组成巡回考试组到校测试,每名考生的全部项目在一天内连续完成。

(二)各校务必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教师全程参与监考工作(选派人员中必须有一名分管教学副校长或初三年级组长)。

(三)所有抽调教师于2023年4月16日(周日)16:00在县教委七楼会议室进行业务培训,4月17日9:00相关考场开始考试。

四、组织领导

县教委成立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校中招体育考试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对违反招生考试工作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乃至法律责任。

组  长:李  俊

副组长:卢策群  周  勇  冉茂锡  陈代全  任牮交

办公室主任:周  勇(兼)

成  员:黎  明  张  勇  谢江陵  马兴奎  赵显华 

聂胜男  李永成及各涉考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委教育科。

五、考试项目、分值及测试标准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立定跳远、掷实心球、1分钟跳绳。三项考试总分为50分,其中立定跳远15分,掷实心球15分,1分钟跳绳20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

(二)测试标准

按教育部2014年颁布施行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相应的测验标准执行。

六、免考和缓考

(一)免考

1.免考对象:因身体残疾或身患严重疾病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和虽有残、伤、病但没有丧失运动能力确需静养的考生。

2.免考程序:凡需免考应由考生及其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市中招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附件3),经学校及考生家长签字同意后,由学校统一报县教委中招体育考试小组批准,同时交验相关佐证材料。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需交验县级以上(含县级)残联部门的证明材料,或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质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材料及病历资料;未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需交验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及病历资料。免试考生的申请及佐证材料要存入考生档案。凡获准免试的考生名单必须在学校张榜公布。

3.成绩计算:因身体残疾或身患严重疾病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获准免试后,按满分的80%(40分)计入中招升学考试总分;因残、伤、病,但没有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获准免试后,按满分的60%(30分)计入中招升学考试总分。

4.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体育考试成绩以0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二)缓考

1.缓考对象:考前突发伤病(含女生例假)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考试过程中突发意外事故中断考试的考生。

2.缓考程序:考前突发伤病(含女生例假)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由考生申请,报学校和考场主考,经在场医生核准,主考签字后准予缓考。考试过程中突发意外事故中断考试的考生,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县教委备案,准予缓考,但已考项目成绩有效。

3.补考规定:缓考学生统一补考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周五)9:30在汉葭中学风雨球场进行(不再另文通知)。由学校委派教师统一带领考生准时参加,届时仍不能考试的学生如符合免试条件可按免试办法予以处理。如考生无故缺席或自行放弃考试项目,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已考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总分。

七、考场设置

本着“就近方便、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送考到校(考场设置及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4)。考试期间,考场必须全封闭且符合各项考试要求。

(一)各考场提前规划布置好场地(原则上须在运动场进行各项考试),由考务工作组到场后进行场地复核,考试器材由县教委统一安排。所有考场必须设立候考等待区、考试区,考试区域必须设立警戒线。

(二)各考点学校积极配合做好各项考试准备工作。落实具体责任人做好后勤保障(考务工作人员用餐饮水、学生饮水),安全保卫等工作。

(三)各考场要与当地卫生院保持联系,必须安排有临床急救经验的医务人员、医疗急救设备、药品及救护车,全程驻守,确保考试安全。

八、工作要求

(一)参考要求。各校认真做好中招体考报名工作,制作打印好《重庆市2023年中招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附件2),贴上学生近期免冠登记照片并加盖公章。所有考生须持居民身份证参考,监考教师严格做好准考证核查等工作,经逐项验证合格后方可参考(照片上无公章和照片的准考证不予认可)。

(二)加强管理。各考点学校要高度重视中招体育考试工作,严格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当前疫情形势下重庆市学校体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发〔20236号)要求,加强学生考前安全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消除考生的紧张情绪、畏难思想;要严格做好全员健康监测工作,考生考前7天应每日开展流行病临床症状观察及健康自测,考生如有不适合开展集体活动情况且出现发热、腹泻、呕吐等症状的,不得带病参加考试。考前,科学安排体育教学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经常性锻炼,确保学生身体状况符合体育考试强度;认真检查场地及设备设施并做好消毒,确保考试场地、器材安全完好;参加体育考试应着运动装参考。

(三)强化安全。各考点学校要制定好安全预案,考前落实学生体检,特别加强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加强医务监督,严禁考生在考前服用兴奋剂类饮用品及药品,对患有心脏病等疾病的考生要避免参加大运动量锻炼,对不适合参加考试的项目要严格把关,严防意外事故发生。各考点校要建立安全保卫机构,联系当地政府、派出所、卫生院制定好应急预案,做好考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伤害事故和其他意外事件发生。考试中,如遇特殊情况应灵活妥善处理。重视考生考试期间的饮食卫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成绩认定。各项考试成绩由监考教师向考生当场宣布,每个项目测试完后,所监考和记录成绩的教师签字,全部考试项目结束后,由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然后由带队领导和各考务组组长将成绩册交回中招体考办封存。完成计算机成绩处理后,各学校务必将学生成绩张贴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3天以上,无异议后,由县教委中招办封存,严禁任何人对中招体考成绩进行更改,最终成绩均以考生“成绩登记表”上的成绩计入考生升学总分。

九、纪律要求

(一)各考点必须加强纪律宣传,严密考试纪律,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委纪检监察室到各考点全程督考,并将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增强考试的透明度,确保各项测试工作顺利、准确、有序、高效完成。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过程管理,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和考场规则,尊重并服从监考人员的指挥和判定。监考教师严格做好准考证和身份证核查工作,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对代考等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必须予以严惩,凡违反规定的考生所考项目按0分处理,情节严重者,并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校要按本校参考学生实际班级数以一对一的方式配备带队教师,负责组织本班级学生的人数清点及各项目考试时按序排队的组织工作,不得擅自离岗,凡考试秩序混乱的考场,暂停考试,视其情节,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直至取消下年考场设置资格。

(四)对各项目记录人、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考试结果当场公示于校内接受监督,一经查实确有舞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

(五)考试期间,除考务人员、本校带队教师及临考考生外,其他任何人员均不得进入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靠近监考人员,或以各种方式干扰考试工作。考试组人员一律不得与涉考学校的领导、教师及学生家长私自进行非工作性接触,否则,严格按违纪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规范收费。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公办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收费的通知》(渝价〔2013〕71号)精神,按照以考养考和专款专用的原则,向考生收取体育考务费每人12元(每项4元),并于2023年4月14日前全额上缴至以下指定账户(注:存款账户名称: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账号970101040006951-143001,开户银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水支行。请一定在备注或缴款用途注明XX单位转县教委2023年中招体考费。缴费收据在缴费时间结束后统一开具,放入县教委三楼财务审计科大厅柜子自行领取。联系人:孙正义,联系电话:78492351)。然后按照2元/每生的标准划拨体考经费到各学校,用于考场设置,考务开支。对家庭经济困难,无力交纳考务费的,由学生家长申请,村、乡(镇)或街道、单位签注证明意见,由县教委批准予以免交。免交人数比率控制在15%以内。所收考务费只限用于监考人员的劳务开支、食宿、交通和考区有关工作人员的补贴以及考场的场地、器材等经费支出。

(二)表册报送。各校将中招体考具体实施方案、参考学生总名册(附件8)参照附件5编号并反复核对无误后,于2023年4月14日18:00前将Excel电子件发送至县中招体考办指定邮箱104159077@qq.com。

联系人:熊胜,联系电话:78493303

中招体考办电话:78493303 

纪检监察室电话:78446324

   附件:1.2023年重庆市中招体育考试项目评分表

         2.重庆市2023年中招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

         3.重庆市2023年中招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

 4.彭水县2023年中招体育考场设置及考试日程预安排表

         5.彭水县2023年中招体育考试学校代码

         6.抽调人员安排及推荐表

  7.彭水县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安全应急预案

          8.彭水县2023年中招体考成绩册样表(Excel表格)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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