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5-00568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23
  • 发布日期
  • 2025-10-23
  • 标题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普子镇小学校202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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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普子镇小学校202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本辖区内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工作,实施义务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负责本辖区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二)机构设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普子镇小学校是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教导处、德育处、行政办公室、后勤处、财务室、安稳办等6个内设机构。现有在编教职工88人,其中高级教师 5人,一级教师 42人,二级教师4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350.00万元,支出总计2350.0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17万元,减少3.5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53.3万元,公用经费减少28.6万元,项目经费减少12.56万元,事业收入增加7.29万元。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35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17万元,减少3.5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收入减少53.3万元,公用经费减少28.6万元,项目经费减少12.56万元,事业收入增加7.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0.50万元,占96.19%;事业收入89.43万元,占3.81%;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35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17万元,减少3.5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收入减少53.3万元,公用经费减少28.6万元,项目经费减少12.56万元,事业收入增加7.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9.37万元,占91.46%;项目支出200.56万元,占8.5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50.00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7.17万元,减少3.5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1974.29万元,较上年减少53.3万元,公用经费85.65万元,较上年减少28.6万元,项目经费200.56万元,较上年减少12.56万元。事业收入89.43万元,较上年增加7.2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46万元,减少4.0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1974.29万元,较上年减少53.3万元,公用经费85.65万元,较上年减少28.6万元,项目经费200.56万元,较上年减少12.5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68万元,增长7.14%。主要原因是2024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政策性调标后追加人员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46万元,减少4.0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1974.29万元,较上年减少53.3万元,公用经费85.65万元,较上年减少28.6万元,项目经费200.56万元,较上年减少12.5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68万元,增长7.14%。主要原因是2024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政策性调标后,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763.13万元,占75.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94万元,增长2.6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24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追加退休教师一次性补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99.84万元,占17.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0万元,增长2.90%,主要原因是新招聘教师社保费,财政追加退休教师职业年金记实。

3)卫生健康支出92.27万元,占3.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3万元,增长0.44%,主要原因是新招聘教师医保费。

4)住房保障支出94.69万元,占4.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23万元,下降34.5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将超额绩效纳入公积金测算基数,后期政策明确超额绩效不纳入测算基数,财政收回预算指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50.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74.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3万元,减少2.6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教师人数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公用经费85.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6万元,下降25.03%,主要原因是在校学生减少,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其它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9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5万元,下降37.6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5万元,下降37.6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接待费0.9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工作的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5万元,下降37.6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5万元,下降37.6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21.00批次168.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4.2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2万元,增长8.00%,主要原因是学校会议次数增加,会议费支出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8万元,减少39.01%,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和人数减少,培训费支出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458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