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3-00169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08
  • 发布日期
  • 2023-03-08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郁山镇朱砂小学校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分享:
字号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负责辖区内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负责本辖区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二)单位构成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郁山镇朱砂小学校单位内设7个机构处室,分别是行政办、教导处、德育办、安稳办、后勤办、工会、少先队。现有教职工32人;退休24人。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是纳入教育系统2023年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7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2.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3.5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27.7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拨款增加110.40万元(含2022年超额绩效99.00万元未纳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增加0.42万元,项目支出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资助增加16.5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72.2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预算553.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8.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5.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4.4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27.7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拨款增加110.4万元(含2022年超额绩效99万元未纳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增加0.42万元,项目支出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资助增加16.5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2.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2.22万元,比2022年增加12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5.63万元,比2022年增加118.63万元,主要一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拨款增加110.40万元,二是项目支出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资助增加16.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6.59万元,比2022年增加16.59万元,主要原因是营养改善计划和学生资助在2022年未纳入预算等,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改善生活条件等重点工作。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五小学校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06万元,比2022年减少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0.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公用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31.23万元,比上年减少1.49万元,主要原因为学生人数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5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德靖  联系方式:15215014991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