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族中学校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族中学校,秉持着对教育事业的高度责任感与使命感,肩负着组织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活动的重要使命。学校科学、系统地开展教学活动,致力于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助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学校始终将维护教职工的根本利益放在重要位置,严格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将教职工和学生的人生幸福与生命质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营造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二)单位构成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族中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424人,暂不清退3人,遗嘱补助5人,并于2009年完成了岗位设置及聘用,现有高级教师50人,一级教师164人,二级教师205人,管理岗位人员4人,校医1人。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积极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工作领导,全面依法治校,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本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确立“和衷共济、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和“147”办学思路。学校设置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纪检室、教务处、教科处、德育处、安稳办、后勤处、财务室、艺体处、工会、督导室、团委等管理机构,这些机构各司其职,负责执行党委会会议决定,高效实施学校日常事务的管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95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16.27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530.63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718.85 万元,主要原因在于人员工资进行合理调整,同时五险一金基数有所提高。
(二)支出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95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16.27万元,教育支出预算7286.61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27.17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393.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40.0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718.85万元,人员工资调整和五险一金缴费基数提高是主要推动因素。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族中学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4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546.9万元,比2024年增加71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46.9 万元,比2024年增加718.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以及五险一金缴费基数提高。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族中学校部门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9万元,比2024年减少0.1 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进一步优化接待安排,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546.9万元,比上年增加718.85万元,主要原因为教师人数增加,人员工资调整,五险一金缴费基数提高。费用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1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廖元昌 联系方式:023-7884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