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讲评微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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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教基〔2022〕127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讲评微课评选活动的

通知


委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文件精神,落实落地《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语文等12个学科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32号)要求,加强作业完成指导。决定开展彭水县首届作业讲评微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二、评选内容

参赛教师自选一道试题或几道试题,精心备课,充分合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手段及设备,设计课程,录制时长为5—8分钟,最多不超过10分钟的微课视频,并配套提供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

(一)微视频要求

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能较全面的反映教学情境,能充分展示教师良好的教学风貌。

(二)微课件要求

要求围绕教学目标,反映主要教学内容,与教学视频合理搭配。多媒体教学课件限定为PPT格式。

(三)微教学设计要求

教学设计应反映教师的教学思想、课程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包括教学背景、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总结等方面内容。文件格式word。

三、报送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评选活动作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加强作业管理要求,促进学校优化作业管理、教师深化作业改革、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教师参加作业讲评微课评选活动,择优参加县级评选。学生在1000人以下的学校原则上每个学科推荐1堂微课(其中语文、数学分别不超过2堂微课),学生在1000人以上的学校原则上每个学科不超过2堂微课(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分别不超过4堂微课)。

(二)微课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县教师进修校,由县教师进修校具体负责作业讲评微课评选工作。县教委将分设一、二、三等奖予以表彰。

(三)各校于2022年10月25日前将微视频、课件、教学设计传指定邮箱(中学传:QQ邮箱33368620@qq.com,小学传:QQ邮箱1206980162@qq.com),(文件以学校+学科形式命名)

(四)参与评选活动的所有文字须为本人原创,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或其他法律纠纷,责任由报送个人承担。对于所有报送材料,均视为作者同意对相关内容进行展示交流。

附件:彭水自治县作业讲评微课评选指标

县教委联系人:沈伟电话:13594971957

进修校小学部联系人:侯洪刚电话:67595

进修校中学部联系人:肖建涛电话:13896449459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