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教委发〔2023〕7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
检查的通知
委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县教委2023年春季开学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我县2023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确保安全有序、顺利开学,决定采用明察暗访督导方式,对委属各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工作进行督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3年2月6日- 15日。
二、督查对象
全县各中小学、县职教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实现所有学校全覆盖。
督查内容
以党建工作、开学常规管理、“双减”及“五项管理”、安全稳定等内容为督导检查工作重点。详见检查要点及其附件1、2。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督查工作
1.各级各类学校要重视本次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把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放在第一位,认真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开学常规、控辍保学、“双减”等工作,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本次开学督导评估等级列为学校(幼儿园)年度考核。
2.各片区教督办负责人具体牵头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开学督导检查工作,并综合工作情况给予督导评估等级(即优、良、中、差)。请各督查组于2月18日下午5时以前将督导检查报告(含基本情况、工作亮点、存在主要问题、督导意见建议)及彭水自治县2023年春季学校(幼儿园)开学督导评估等级及问题清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文档传督导室尹川处。
(二)其他事宜
1.各片区责任督学于2023年2月3日9:00在县教委七楼大会议室参加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会。
2.各督查组和受检学校在工作中必须自觉做到清正廉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3.各督查组做好交通、食住等安全工作。
联系人:尹川;电话:1389*****55(64445)
附件:1.彭水自治县2023年春季学校(幼儿园)开学工作督导检查要点
2.彭水自治县2023年春季学校(幼儿园)安全督导检查表
3.彭水自治县2023年春季学校(幼儿园)开学督导评估等级及问 题清单汇总表
彭水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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