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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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教委发〔20237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

检查的通知


委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县教委2023春季开学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我县2023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确保安全有序、顺利开学,决定采用明察暗访督导方式,对委属各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工作进行督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326- 15

二、督查对象

全县各中小学、县职教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实现所有学校全覆盖。

  1. 督查内容

以党建工作、开学常规管理、“双减”及“五项管理”、安全稳定等内容为督导检查工作重点。详见检查要点及其附件12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督查工作

1.各级各类学校要重视本次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把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放在第一位,认真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开学常规、控辍保学、“双减”等工作,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本次开学督导评估等级列为学校(幼儿园)年度考核。

2.各片区教督办负责人具体牵头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开学督导检查工作,并综合工作情况给予督导评估等级(即优、良、中、差请各督218日下午5时以前将督导检查报告(含基本情况、工作亮点、存在主要问题、督导意见建议)及彭水自治县2023年春季学校(幼儿园)开学督导评估等级及问题清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文档传督导室尹川处。

(二)其他事宜

1.各片区责任督学于2023239:00在县教委七楼大会议室参加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会。

2.各督查组和受检学校在工作中必须自觉做到清正廉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3.各督查组做好交通、食住等安全工作。

联系人:尹川;电话:1389*****5564445

附件1.彭水自治县2023年春季学校(幼儿园)开学工作督导检查要点

           2.彭水自治县2023年春季学校(幼儿园)安全督导检查表


           3.彭水自治县2023年春季学校(幼儿园)开学督导评估等级及问 题清单汇总表


                彭水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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