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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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教委发〔202414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4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确保安全有序、顺利开学,决定采用明查暗访督导方式,对各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工作进行督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4217- 29日。

二、督查对象

全县各中小学、职教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实现所有学校全覆盖。

三、督查内容

全面落实教育部、市委市政府及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开学各项工作部署情况;具体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关于开学各项工作要求情况。重点督查各校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后勤管理、卫生防疫管理、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内容,详细情况见附件1

四、督导检查安排

(一)学校自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对照督导检查重点内容和相关开学工作要求认真自查,充分准备,确保师生员工按时、安全返校,学校正常开学。

(二)实地核查。由委领导和县政府专职督学带队,分6个督导检查组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工作开展全面检查,逐一排查安全隐患和风险点,建立问题清单,督促及时解决,确保开学工作万无一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1.各级各类学校要重视本次专项督导检查,认真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开展自查自纠。本次开学督导评估工作将纳入对学校(幼儿园)年度考核的指标内容。

2.各督导检查组统筹做好相关工作,并综合各校工作落实情况评估出优、良、中、差相应的等级;统筹检查集团分校和教学点,并将工作情况纳入对总校和法人资格学校的考评。

(二)注重实效

1.全体督导组成员于2024217日上午9:30在县教委七楼大会议室参加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布置会。

2.各片区于228日下午5时以前上报相关资料

1)将彭水自治县2024年春季学校(幼儿园)开学安全工作督导检查表(附件1)、彭水自治县2024年春季学校(幼儿园)开学常规工作督导检查表(附件3)纸质档和彭水自治县2024年春季学校(幼儿园)开学安全工作督导检查问题清单(附件2)、彭水自治县2024年春季学校(幼儿园)开学常规工作督导检查问题清单(附件4)电子档交督导室尹川处;

2)将片区开学工作督导报告(含基本情况、工作亮点、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电子档交督导室尹川处。  

3.各督导组和学校在工作中必须自觉做到清正廉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4.各督导组在检查过程中做好交通、食住等安全工作。

(三)强化问责

对在开学工作中思想不重视、落实工作要求不严格、履行职责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彻底,影响正常开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重庆市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尹 川;电话:138******55;邮箱:458507092@qq.com

附件:1.彭水自治县2024年春季学校(幼儿园)开学安全工作督导检查表;

2.彭水自治县2024年春季学校(幼儿园)开学安全工作督导检查问题清单;

3.彭水自治县2024年春季学校(幼儿园)开学常规工作督导检查表;

4.彭水自治县2024年春季学校(幼儿园)开学常规工作督导检查问题清单;

5.彭水自治县2024年春季学校(幼儿园)开学工作督导检查分组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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