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级评估的请示
日期: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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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自评报告

近年来,彭水自治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构建幼有优育、学有优教的基础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聚焦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目标,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健全监管体制机制,扩大公益普惠资源,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全力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幼儿园103所,其中公办园66所,普惠性民办园37所,在园幼儿总数12373人,公办园在园幼儿6193人,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6180人。

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普及普惠水平

指标一(C1):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全县在园幼儿总数12373人,县域内常住人口中3—5岁年龄组人口数13301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3.0%。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二(C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全县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12373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100%。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三(C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全县公办园在园幼儿数6193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0.05%。自评结论:达标。

(二)政府保障情况

指标一(C4):县委、县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县委、县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印发了《彭水自治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制定保障学前教育政策措施。全县公办幼儿园党的组织覆盖率100%,民办幼儿园党的工作覆盖率100%。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二(C5):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和县域居住人口分布,测算学位需求,县教委编制了《彭水自治县幼儿园布点规划(2021—2030年)》。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三(C6):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县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已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本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汉葭街道片区、绍庆街道片区、靛水街道片区均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四(C7):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开办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全县公办中心幼儿园44所,应有中心园乡镇(街道)均达到1所及以上。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五(C8):落实《重庆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县政府编制了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17年后应建小区配套幼儿园6所,6所已投入使用。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六(C9):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目前全县小区配套幼儿园6所,其中3所为公办园,3所为普惠性民办园。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七(C10):做到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只增不减,生均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只增不减。2022—2024年学前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分别为7083.8万元、8667.0万元、9451.6万元;学前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分别为0.64万元、0.89万元、1.07万元。我县近三年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只增不减,生均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只增不减。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八(C11):落实重庆市公办幼儿园(含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为:一级园800元/生·年,二级园700元/生·年,三级园600元/生·年。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九(C12):落实重庆市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为:一级园800元/生·年,二级园700元/生·年,三级园600元/生·年。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十(C13):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认定标准。公办园收费标准为一级园520元/生.月,二级园420元/生·月,三级园320元/生·月,未定级或未达等级园170元/生·月。普惠性民办园收费认定标准为:一级园520元/生·月,二级园420元/生·月,三级园320元/生·月。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十一(C14):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县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的通知》(彭水发改发〔2021〕308号),县教委印发了《关于印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延时保育费项目的通知》(彭水教委发〔2025〕226号)。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十二(C15):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全县幼儿园按规定收取费用,并进行公示,无不合理收费情况。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十三(C16):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严格落实市级关于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的政策。在编教师基本工资及国家统一津贴按国家规定执行,基础绩效按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关于公布我县事业单位基础绩效水平的通知》(彭水人社发〔2019〕58号)执行。在编教师年平均工资82408元,非在编教师年平均工资32337元。应缴纳“五险一金”教职工1520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人数为1122人,实际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605人。自评结论:不达标(2026年9月前整改达标)。

指标十四(C17):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我县民办园教师工资将继续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52号)执行,依法依规为教职工购买五险一金作为民办园督查考核内容,切实保障民办园教师待遇。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十五(C18):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县级各部门按职能职责建立健全幼儿园风险防控机制和全员安全责任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和相关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积极推进校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专职保安员配备、校园封闭化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护学岗”设置达到四个100%。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每学期联合开展幼儿园卫生保健、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督导检查,全面落实幼儿园安全监管责任,建立了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范风险体系。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十六(C19):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近2年内全县幼儿园未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十七(C20):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民办幼儿园由县教委依法进行前置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后进行分类登记,严格执行幼儿园年检制度,公办园结合学年度综合督导评估落实年检。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十八(C21):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全县幼儿园基本信息全部备案,并在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信息公示。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十九(C22):建立四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完成全覆盖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形成督导报告并督促整改。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二十(C23):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建立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县域内幼儿园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责任督学配备比例1:1.87。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二十一(C24):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全县没有无证办园幼儿园情况。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二十二(C25):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全县民办幼儿园均为普惠性幼儿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自评结论:达标。

(三)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指标一(C26):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目前,2017年前规划设计幼儿园园舍条件全部达标幼儿园58所,占2017年前规划设计幼儿园(92所)的63.0%(已达到50%的评估标准),未达标幼儿园将通过缩减规模、改扩建或租赁场地等方式逐步整改达标。玩教具和图书配备符合《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指标要求,满足保教活动的开展。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二(C27):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2017年后规划设计幼儿园11所,均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但生均三项面积均达标的幼儿园为9所。未达标幼儿园将通过缩减规模、改扩建或租赁场地等方式逐步整改。自评结论:不达标(2026年9月前整改达标)。

指标三(C28):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全县437个班级中,标准班额304个,占比69.6%。2026年9月将投用连湖镇小学附属幼儿园,增加班级6个,学位180个;张家坝幼儿园和黄家镇小学附属幼儿园已开工建设,2026年9月将投入使用;根据出生人口数预测,2026年9月全县幼儿园在园幼儿将减少近3000人,民办幼儿园将自动停办约10所。自评结论:不达标(2026年9月前整改达标)。

指标四(29):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认真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在园教职工与幼儿比达标的幼儿园63所,达标比例61.2%;保教人员与幼儿比达标的幼儿园63所,达标比例61.2%。自评结论:不达标。

指标五(30):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将有限的编制资源重点用于保障专业教师和重点核心岗位人员的引进。全县公办幼儿园核定编制305个,已使用编制305个,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六(C31):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县域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868人,在园幼儿总数12373人,专任教师总数与幼儿总数比为1:14.3。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七(C32):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全县专任教师数868人,持证773人,教师资格证持证率为89.1%;全县有园长123人,持证112人,园长资格证持证率为91.1%。自评结论:不达标。

指标八(C33):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保教人员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全县教师近几年不完全统计培训人次达43086人次,其中开展县级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96人,每年常规开展校园长能力提升培训120余人次,幼儿园“幼小科学衔接”联合教研培训620余人次,幼儿园教师能力提升培训640余人次,骨干教师培训670余人次,学科名师培训100余人次,新教师培训100余人次,幼儿园业务园长及保教主任课程构建与实施跟岗实践阶段培训100余人次,乡村幼儿教师及保育员培训90余人次,每年全员参与暑期教师集中培训、山东教师网络研修。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九(C3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有制度、有措施、有落实,建立师德师风台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优的重要内容。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十(C35):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近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十一(C36):督导区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县域幼儿园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和教育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五大领域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发展,没有对幼儿园“小学化”问题的不良反应。自评结论:达标。

三、主要做法与经验

(一)聚力机制创新,构建县域协同“大格局”

一是高位推动。县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将创建纳入民生实事工程,组建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专班,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乡镇联动抓”的工作体系。二是党建引领。加强幼儿园党的建设工作,大力提升党的组织覆盖率与党的工作覆盖率。目前公办独立园党支部覆盖率100%、小学附属园党建纳入属地校管理100%、民办园联合党支部+党建指导员派驻率100%,党建引领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效果明显。三是多方联动。创新建立“家庭、幼儿园、社区、政府”四方联动机制,全力构建“目标同向、责任同担”的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

(二)聚力规范管理,筑牢优质发展“硬支撑”

一是推动布局调整。根据县域人口变化情况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和规模,在《彭水自治县幼儿园布点规划(2021—2030年)》基础上,完成《彭水自治县学前教育布局调整暨普及普惠发展情况调研报告》。各相关乡镇(街道)实现公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二是严格证照审批。新增幼儿园严格落实“先证后照”制度,由县教委依法进行前置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后分类登记。严把幼儿园等级评定关卡,严格按照幼儿园等级兑现补助政策和落实收费标准。三是落实督导检查。扎实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和幼儿园年检,结合实际定期修订完善年检细则,每年对幼儿园办园行为及办园条件等进行系统筛查,对年检基本合格的幼儿园进行复检。

(三)聚力要素保障,打造普及普惠“强引擎”

一是政策支撑有力度。研究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针对性制定印发《彭水自治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2022—2026年)实施方案》,保障创建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经费投入有厚度。不折不扣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和普惠民办园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确保学前教育惠民有感。三是环境打造有温度。建立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多次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安全隐患整改率100%,完善全覆盖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全县教育生态更加安全、健康、文明、和谐。

(四)聚力内涵提升,激活学前教育“新动能”

一是师资培优固根本。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考核评聘核心指标,定期组织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开展专项培训,确保每个保教人员每学期至少接受40学时规范性培训,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有效提升。二是课程改革提质量。严格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相关规定,创新“游戏+能力”课程模式,打造“一园一品”特色园本课程。三是集团办学促均衡。2024年5月,县教委印发《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水教委发〔2024〕161号),全县分阶段通过“联盟型”“加盟型”“片区型”等三种形式设立17个幼儿园教育集团,每个集团下设领头园和加盟园。通过集团化办园模式,着力强化加盟园内涵建设,提升优质幼儿园的再生能力,不断推进学前教育的优质化、均衡化。

四、存在问题

一是园舍条件全部达标幼儿园只67所(含2017年后规划设计幼儿园),占全县103所幼儿园的65.0%。二是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有差距,4所公办园存在编外教师情况,“同工同酬”保障水平较低。公办园及民办园非编教职工完全购买“五险一金”人数较少。三是教职工配备比还存在差距。在园教职工与幼儿比、保教人员与幼儿比达标幼儿园均只有63所,达标比例61.2%。四是班额达标有差距。全县437个班级中,标准班额304个,占比69.6%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保障机制,构建“幼有优育”高质量学前教育体系,着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一是成立专班重点突破。督促县教委成立整改工作专班,落实整改方案,精准实施“一园一策”,靶向施策,夯实责任、精准督导、重点突破,力争在2026年9月前全面完成整改。二是持续增加公办园在园幼儿园占比。加快张家坝幼儿园(公办)及黄家镇小学附属幼儿园建设,增加两江小学附属幼儿园学位,出台管控城区民办园招生规模相应政策,不断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三是保障政策及时落地。建立人社、财政等部门政策保障机制,落实教职工配备、同工同酬等相关政策。四是加大队伍建设力度。保障学前教育财政资金投入,提升园长、专任教师持证率,积极探索将小学富余师资转岗至幼儿园,推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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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自评表

维度

指标

评估要点

指标情况

是否达标

备注

A1

普及普惠水平

B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C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

常住人口中3—5岁年龄组人口数13301,学前教育在园幼儿总数12373,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3.0%

达标

B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C2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以上。

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数1237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100%

达标

B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C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县域内公办园在园幼儿数619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0.1%

政府公示公办园名单的网:http://www.psx.gov.cn/zfbm_174/fzhggwyh_4/zwgk_72016/zfxxgkml_206648/jczwgk/ywjyly_275893/jydd/ywjyjhfzddpg/202509/t20250925_15043253.html

达标

A2

政府保障情况

A2

政府保障情况

A2

政府保障情况

A2

政府保障情况

B4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C4区县党委、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党的组织覆盖率:100%

党的工作覆盖率:100%

达标

B5发展规划科学合理

C5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

是否制定了幼儿园布局规划:(填是/否)。

达标

C6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是否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填是/否)。

达标

B6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

C7农村地区每个乡镇至少开办1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可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

1.乡镇总数39个;

2.公办中心幼儿园数44所;

3.无公办中心幼儿园的乡镇(街道)数量0个。

达标

B7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

C8落实《重庆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2017年后应建小区配套幼儿园数6所,已交付使用幼儿园数6所。

达标

C9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

小区配套幼儿园共有6所,其中,公办园3所,普惠性民办园3所,非普惠性民办园所。

达标

B8财政投入到位

C10做到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只增不减,生均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只增不减。

1.近三年区县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分别是评估前一年9451.6(万元)、评估前第二年8667.0(万元)、评估前第三年708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较上一年度的增长率分别是评估前一年比评估前第二年增长9.1%、评估前第二年比评估前第三年增长22.3%;

2.近三年区县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经费分别是评估前一年1.07(万元)、评估前第二年0.89(万元)、评估前第三年0.64(万元);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经费较上一年度的增长率分别是评估前一年比评估前第二年增长21.1%、评估前第二年比评估前第三年增长38.8%。(全部信息以教育经费统计口径为准)

达标

C11落实重庆市公办幼儿园(含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

县域内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一、二、三级分别为每生每年800元、700元、600元。

达标

C12落实重庆市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县域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一、二、三级分别为每生每年800元、700元、600元。

达标

B9收费合理

B9收费合理

C13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认定标准。

区域内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为:公办园收费标准为一级园520元/生·月,二级园420元/生·月,三级园320元/生·月,未定级或未达等级170元/生·月。

区域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为:一级园520元/生·月,二级园420元/生·月,三级园320元/生·月。

达标

C14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

是否制定了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填是/否)。

达标

C15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幼儿园无违规收费;无跨学期预收费现象;无关于幼儿园不合理收费的有效投诉。

达标

B10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

C16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1.区域内公办园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编外教师工资32337元,编内教师工资82408元,编外教师工资达到编内教师工资的39.2%。

2.区域内幼儿园应缴纳“五险一金”教职工数为:1520,实际缴纳社会保险(五险)的人数为1122,占比为73.8%,实际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数为605,占比例为39.8%。

3.落实市定及当地关于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的政策:(填是/否);制定公办园编内编外幼儿教师同工同酬相关政策措施:(填是/否);是否有拖欠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的现象:(填是/否);是否有公办园教师群体关于工资待遇问题的有效投诉: 否(填是/否)

不达标

C17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

1.落实市定及当地保障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有关政策:(填是/否);是否有拖欠民办园教师工资的现象:(填是/否);是否有民办园教师群体关于工资待遇问题的有效投诉:(填是/否)。

2.区域内民办园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36711元。

达标

B11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

C18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

有关县级部门按职能职责建立健全了幼儿园风险防控机制和全员安全责任制,完善了责任追究制度和相关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积极推进校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专职保安员配备、校园封闭化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护学岗”设置达到四个100%。

达标

C19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区域内2年内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的数

0件。

达标

B12监管制度比较完善

B12监管制度比较完善

C20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

是否制定了“先证后照”审批制度和年检制度:(填是/否)。

达标

C21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

区域内100%幼儿园落实了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

达标

C22建立四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

是否开展过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填是/否)。

达标

C23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

区域内责任督学配备比例为1:1.9

达标

C24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区域内无证园数量:0

达标

C25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区域内0所幼儿园存在上市/过度逐利行为。

达标

A3

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A3

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B13办园条件合格

C26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

2017年之前规划设计的幼儿园有92所,同时达到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4平方米、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8.17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10.44平方米的幼儿园有58所,占2017年之前规划设计的幼儿园总数的63.0%。玩教具、幼儿图书是否满足开展保教活动需要:

达标

C27 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有11所,同时达到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4平方米、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8.17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10.44平方米的幼儿园有9所。

不达标

B14班额普遍达标

C28区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

区县域内大班总数182个,中班总数136个,小班总数94个,混合班总数25个,各类班级共计437个。大班合格班额总数117个,中班合格班额总数99个,小班合格班额总数64个,混合班合格班额总数24个,各类合格班额班级共计304个。县域内69.6%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

不达标

B15保教人员配足配齐

B15保教人员配足配齐

C29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

本区域内保教人员与幼儿比不低于1:9的幼儿园63所,占比61.2%;教职工与幼儿比不低于1:7的幼儿园63所,占比61.2%

不达标

C30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将有限的编制资源重点用于保障园长、专业教师、卫生保健员等重点核心岗位人员的引进。

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305个,已使用编制305个;公办园非在编教师22人。

达标

C31区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县域内专任教师总数868人,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为1:14.3

达标

B16 保教人员管理制度严格

C32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

县域内专任教师持证人数773人,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人数比例为89.1%。县域内园长人数123人,园长持证人数112人,园长持有园长资格证人数比例为91.1%。

不达标

C33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保教人员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

开展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的情况:建立了幼儿园园长、保教人员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且根据计划组织开展了各项培训

达标

C3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

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的情况:已出台相应文件

达标

C35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区域内2年内发生严重师德师风事件的数量0件。

达标

B17落实科学保教要求

C36区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幼儿园是否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填是/否);是否提供充足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填是/否);是否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填是/否);是否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填是/否);是否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强化训练的行为:(填是/否);是否有对幼儿园“小学化”问题的有效投诉:(填是/否)。

达标

备注:1.本表所有数据的统计范围在本区(县)行政区域内。2.表中所有比例数值保留一位小数,其余保留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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