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2021年中考优待政策
日期:202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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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1年中考优待政策


为认真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考试工作,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18号)精神,特制定优待政策如下:

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簿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港澳台湾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经中考报名学校审核,报县教委备案。

以上情况之一者中考成绩加5分。

烈士子女凭市民政部门证明材料,参照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相关优待政策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执行。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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