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教基〔2022〕129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县级中小学近视防控特色示范校创建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和《重庆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健康中国重庆行动(2019-2030)》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决定遴选和建设县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特色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与目标
在全县树立一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先进典型,发挥特色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健康。
二、 申报条件
组织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健康促进工作卓有成效。在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改善视觉环境、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强化户外体育锻炼、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加强视力健康管理、倡导科学保育保教等方面具备有效经验和做法,至少在其中六个方面工作卓有成效。
三、相关要求
各校(园)要按照《重庆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量化分值表》(附件1)认真开展自查,凡自查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中小学及幼儿园均可向县教委申报。各校(园)申报材料和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于2022年10月16日18:00前将申报表及佐证材料(附件二)纸质件报县教委教育科(4-6),县教委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创建工作过程指导,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县级近视防控示范学校评定工作。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134******00
邮 箱:1275161697@qq.com
附件1.重庆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量化分值表
2.彭水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特色学校申报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