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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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教基〔20259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

通知


委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优化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治理体系,着力打造“轻负担、高质量”的学校新样态,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优化中小学综合体育活动时间安排的通知》(渝教基发〔202416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通知》(渝教基函〔20253号)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课程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重庆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课程实施办法,认真制定课程实施方案,开齐开足国家课程。按照学科课程标准,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小学一年级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义务教育严禁超前教学、超课标教学,严防盲目追赶进度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普通高中要科学安排每学年授课科目,确保学生完成所有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学习。结合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学校办学条件和学生兴趣爱好等因素,科学引导学生合理选科,严禁提前组织选课走班。

二、规范课时管理。按照每课时40分钟,义务教育阶段每周课时安排为一、二年级26课时、三至六年级30课时、七至九年级38课时,普通高中每周40课时,各学段总课时应达到国家要求。各中小学校严禁超课时排课,严禁随意增减课时,不得实施“阴阳课表”,特别是毕业年级要严格落实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每周课时总量。鼓励各中小学校探索长短课时搭配,灵活组织教学,提高教学实效。每天开展“两个大课间活动”,学生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

三、规范课后服务管理。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坚持自愿参加原则,积极开展作业辅导、兴趣拓展、体育锻炼、社会实践等活动,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课后服务要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答疑和学习拓展指导,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在校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小学力争书面作业不出校。严格规范课后服务范围,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

四、规范考试管理。各中小学校要控制考试的规模与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三至六年级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健全试题审查制度,切实提高命题质量,科学合理设置试卷难度和区分度,增加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促进有效考查学生综合素质。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

五、规范作息管理。科学安排常规教学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不得统一要求学生提前到校、统一组织早读、早自习等活动,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寄宿生晚自习结束时间义务教育不晚于 21:00,普通高中不晚于22:00,不得强制要求非住校生到校上晚自习。对于个别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到校或推迟离校的学生,学校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安置。严禁利用周末、节假日统一组织学生到校自习,或以自习等名义组织集体补课、乱收费。

各学校要结合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工作要求,将规范校内教学常规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县教委将加大对中小学课程实施、作息时间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及时查处挤占课程、违规补课、侵占学生休息时间等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设立违规行为曝光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查实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将全县通报批评,并取消集体类评优评先资格,对有关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严肃追责。

本通知自2025年春季学期起执行。

附件:1.彭水自治县小学作息时间表(范例参考)

      2.彭水自治县中学作息时间表(范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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