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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437907430512/2021-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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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城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18
  • 发布日期
  • 2021-06-01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彭城管发〔2021〕18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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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发〔202118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1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1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21519






















2021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为加强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灾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建立高质量的城市安全系统,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切实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责任,持续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城市管理领域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体系建设,确保全县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亡人事故“零发生”,推动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持续稳定,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和安全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推动“十四五”良好开局、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1. 重点任务

(一)健全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压实城市管理领域监管责任。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属地、属事原则,持续深化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属事监管责任,确保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监管全覆盖。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提高自然灾害防治统筹协调和应急救援能力,做到守“岗”有责、守“岗”负责、守“岗”尽责。

2.压实城市管理领域企事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事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做到责任、投入、培训、管理、救援“五到位”。坚持长期抓标准化、以构建符合企事业生产经营实际的管理体系为核心,以建立落实全员责任制为基础,以建设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三年行动。坚持平常抓“日周月”隐患排查,开展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经理月排查。推行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责任到岗位到人员。

(二)提升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3.加强源头管控。把安全发展贯穿于城市管理的全过程、各环节和全生命周期。健全城市安全发展行业领域负面清单,严格落实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和重大风险隐患“一票否决”制度。

4.严格监管执法。制定并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严格实行监管执法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二合一”,做到简政不减责、放权不放任。开展“执法清零”和“执法量提升”行动,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执法力度。坚持把安全监管执法作为保障城市运行安全、促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完善安全监管执法各项措施,建立健全依法规范、权责明晰、协作联动、监管有序的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

5.加强风险研判管控。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制定定期和重要时段节点、重大变化情况、重大活动风险辨识清单,强化动态风险研判,落实管控责任和措施。务实开展风险常态研判,科学编制风险空间分布图、风险清单台账和风险动态数据库,不断完善“一图一表一库”。重要设施、重要部位和重点区域,做好日常监控、维护和风险整治,消除或者降低风险。加强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应急准备、避险转移等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6.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排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设施的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制定排查清单、实施精准排查,落实管控措施、精准治理,加强重大活动安全风险管控,增强城市安全韧性。强化自然灾害重点防范期“日周月”隐患排查。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实施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

7.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城市管理领域各专项应急预案和风险隐患点“一对一”预案修编,健全完善基于风险防控化解的预案体系。开展基于情景构建的实战化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配备,落实制度保障、人员保障、经费保障。

8.开展安全知识宣教。加强城市管理领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技术规范等教育培训。利用“安全生产月”、“3·19”城市管理服务主题周、“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系列主题活动,开展安全宣传咨询和教育培训。组织观看城市管理领域自然灾害预警响应规范教学视频,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广泛宣教。督促企业加大员工安全生产三级培训力度。

9.推进城市运行安全工作。健全城市安全运行管理机制,推进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城市运行安全办公室工作,理清责任清单,明确各成员部门职责,做到责任落实无空档、监督管理无盲区。

(三)深化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10.市政结构设施安全。定期开展检测评估,强化设施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和管养维护,对检测和巡查发现的问题实行闭环整治。扎实推进城市桥梁护栏升级改造专项工程,完成四类(D级)病害桥梁整治。加强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管理,组织开展城市道路桥梁超重超高超长运输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开展新建工程对现有市政结构设施安全影响评估,市政结构设施安全检测率、病害整治率达到100%。会同有关部门研判防范城市地下空间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城市道路塌陷隐患。

11.城市供水设施安全。推进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评估,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做好城市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安全管理,强化重点部位安防监控,加强市政消火栓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加强供水水厂工艺运行、设施设备、供水水质、供水调度等运行安全监管,强化供水水质检测监测,加强汛期供水保障,落实备用水源管理制度,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12.环境卫生设施安全。加强城区化粪池、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等环卫设施、建筑垃圾堆体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城区化粪池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监测、清掏疏浚制度,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标识,严防燃爆事故发生。认真做好道路清扫保洁、水域清漂安全作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完善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交通事故、人员伤亡事故。

13.城市照明设施安全。做好城市照明灯饰设施安全巡查,防范漏电触电、倒杆断线,抓好高空、夜间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监管。加强照明箱变以及与石油天然气管道、排水管网相邻、相近的地下照明管线巡查、监测,防止电线短路引发的燃烧、爆炸或者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

14.户外广告设施和户外招牌安全。严格落实《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加强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户外招牌安全监管。落实户外广告设施和户外招牌日常巡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权属单位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和户外招牌的结构、构件连接点(焊缝螺栓)和电路设备等重点部位检查维护,严防户外广告设施和户外招牌坠落和电气火灾事故。

15.城市公园广场安全。落实日常巡查、极端天气条件关停和群众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及报批等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公园内游客运载工具、游乐设施等安全运行维护管理和日常检查,完善警示标志和安全救护设施。做好节假日期间游客疏导,落实最大承载量管控措施,防范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城市公园广场安全运行。

16.市政设施维护和园林绿化施工养护安全。持续推进城市管理领域施工维护作业安全生产“两防”“受限空间”“建安行动”等专项整治。督促各区县按专项行动方案推进相关工作,整改落实综合督查中的问题,跟踪整改情况,巩固整治成果。

17.车辆安全。持续开展城市管理领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城市管理领域一线作业车辆包括:执法、环卫作业、照明设施维修、绿化管护等相关车辆。所有车辆必须严格遵守《车辆管理制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安全驾驶、安全作业、安全执法。

18.消防安全。持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建立常态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巩固整治效果。持续深化城市管理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加强办公场所、施工作业现场、生产车间厂房、设施设备、仓储堆放等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坚决预防和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和城市建筑外立面容貌监管执法专项行动。

19.推进城市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查找影响安全生产的本质性、根源性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根本性措施。动态更新挂图作战任务(问题)清单,挂图作战,打表推进,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城市运行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

(四)加强城市管理领域自然灾害防治。

20.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围绕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以及地震等地质灾害,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区域、市政基础设施周边区域排查,分类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台账,落实群测群防、实施综合治理。建立城市管理领域普查工作机制,编制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和普查培训,切实落实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进一步充实完善风险数据库信息,科学开展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21.加强水旱灾害防治。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沟通传递,开展市政设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针对沿江、沿河市政道路、桥隧涵、城市照明、取水设施设备及城市公园、绿化植被等防汛抗旱重点区域与薄弱环节,强化巡查值守,做实做细应急预案、人员、装备物资等各项准备,确保平安度汛。加强汛期高峰供水保障,确保水质安全。

22.加强其他自然灾害防治。强化预警联动,全力应对雷电、大风、冰雪、大雾等极端天气,严防引发安全事故。强化环卫保洁作业、施工维护管养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极端天气暂停危险作业相关规定。加强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市政公用设施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安全    运行。强化监测预警、巡查值守,严防森林火灾和林木火灾。

三、工作要求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灾害教训,深入整改“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突出问题,切实承担起行业属事监管责任。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重点,确保本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保障城市管理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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