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实施条例》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地方文物保护条例》对我县境内可移动和不可移动文物实施保护,正常开展各项文物保护相关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0个机构处室,属于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属二级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41153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1153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收入较2025年增加69965 元,主要是工资调基数 。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41153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411535元,教育支出预算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04326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7288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9819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增加69965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9965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1535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1535元,比2025年增加69965元。其中:基本支出1411535元,比2025年增加69965元,主要调整工资及保险基数。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53000元,比2025年减少2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8000元,比2025年减少2000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11535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敏;联系方式:17347748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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