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陈箭)近年来,彭水自治县司法局着力强化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建立起刑满释放人员服务管理“四项机制”,5年内累计帮教超过2400人,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建立健全衔接管控机制。密切衔接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以及刑满释放人员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刑满释放人员亲属,及时对接、传达刑满释放人员出监信息,帮助落实对刑满释放重点对象的必接必送工作,实现“出监—接送—管控”无缝对接,同时在衔接后的第一时间为刑满释放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安置帮教信息档案,防范脱管、漏管问题发生。2024年彭水自治县司法局已衔接并纳入安置帮教管理的刑满释放人员有413人。
深入夯实帮教责任机制。强化帮教责任落地,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成立“五帮一”安置帮教小组,将平安办、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刑满释放人员亲属等纳入为帮教小组成员,在刑满释放人员出监后及时与其见面,共同签订《安置帮教协议书》,明确成员的责任分工。由安置帮教小组协同开展日常走访、风险管控、政策宣传、思想教育、困难救助等工作,实现安置帮教工作的管理与服务、预防犯罪与帮扶救助的切实统一。
筑牢抓实风险研判机制。确立了刑满释放人员风险排查研判机制,各乡镇(街道)每月、县司法局每季度召开风险研判会,对刑满释放人员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对符合风险等级标准的人员确立风险等级,实行分级分类管控,并逐一落实管控责任人、管控措施,积极开展矛盾化解和诉求解决工作,严防风险升级扩大化。近年来落实8名风险人员入库列管,实现刑满释放人员极端案事件零发生。
全面畅通救助帮扶机制。协调乡镇(街道)、民政、住建、人社等单位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扶持等政策,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度过困难顺利融入社会。2024年以来为27名刑满释放人员落实临时救助金共计34400元,21名落实最低生活保障,3名落实住房救助,7名落实粮油、棉被等生活物资救助。
下一步,彭水自治县司法局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秉持高度的责任意识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持续提升服务管理质效,为辖区安全稳定贡献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