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2023年度
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线索征集的公告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3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41号)《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2023年重点举措》(渝发改体改〔2023〕454号)《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2023年度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公管发〔2023〕20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营造良好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决定在全县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2023年度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线索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的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招标投标的项目,包括: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由县发展改革委依法实施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的项目。
(二)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清理、排查、纠正招标投标法规政策文件、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投标实践操作中,对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等不合理做法。重点针对以下问题:
1.违法设置的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标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
2.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
3.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
4.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
5.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6.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
7.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8.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
9.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等事前审批或者审核环节。
10.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以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
11.要求投标人在开标环节必须派法定代表人到场,不接受经授权委托投标人代表到场。
12.限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或者只能以保函形式提交,或者不按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
13.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
14.不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违法干涉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
15.要求采用抽签、摇号等方式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
16.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或者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或者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认定其投标无效。
17.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请各有关单位突出工作重点,围绕上述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不属于本次专项整治重点的其他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开展日常监管执法。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可以通过书信、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提供线索,请注明“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2023年度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线索”。
传真:78446213
电子邮箱:983444138@qq.com
通讯地址:彭水县绍庆街道两江行政办公楼408室,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科。
四、相关事项
(一)线索涉及的项目名称要准确,反映的内容要清晰明确,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否则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我们将对征集到的线索进行核查,对有效的线索进行分类处理。
(二)线索提供者要求保密的,我委将严格保密。
(三)不得将线索征集视为信访、投诉。信访投诉应依法依规进行。
特此公告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