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6-0023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6-03-12
  • 发布日期
  • 2026-03-12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大数据事务中心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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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大数据事务中心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服务全县大数据应用发展。承担全县数据资源建设、管理、服务工作,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指导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的融合应用。指导推动全县信息化应用服务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市县有关大数据应用、人工智能和信息化发展的规章方针政策,及其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3.承担编制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事务性工作。

4.负责推动全县政务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和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负责推动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负责推动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指导推动全县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工作。

5.负责全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指导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指导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和向新兴领域发展。

6.负责推动全县信息化应用服务的事务性工作,指导服务全县智慧城市建设和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发展。

7.负责全县数据中心规划编制及实施的事务性工作。指导推动全县政务信息系统上云、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等事务性工作。

8.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国内重大交流合作活动,组织开展区域化合作,并承办相关活动。指导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9.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大数据事务中心,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中心2025年末在职人数6人,较上年度增加5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21033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033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收入较2025年增加982022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765441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210332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95464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54771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7462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3453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0332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0332,比2025年增加982022元。其中:基本支出1210332元,比2025增加982022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增加在职职工人数导致一般公共预算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三公”经费预算10000元,比2025增加1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00元,比2025增加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5年度新增下属事业单位,当年未预算“三公”经费,我委“三公”经费总量未突破上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01188元,比上年增加130454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6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吴杰联系方式:7442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