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绍庆街道镇南村8组水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实施方案含概算)的批复
日期:202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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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绍庆街道镇南村8组水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实施方案含概算)的批复

彭水发改审〔2024490



绍庆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绍庆街道镇南村8组水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实施方案含概算)的函》(绍庆街道办函〔2024236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彭水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绍庆街道镇南村8组水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实施方案含概算)达到作业设计深度的审查意见》,结合重庆舜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概算审核意见,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中晟恒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绍庆街道镇南村8组水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实施方案含概算)》。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绍庆街道镇南村8组水池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411-500243-04-01-860590

三、项目业主:彭水自治县绍庆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建设地点:彭水自治县绍庆街道镇南村。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一座500立方米水池;安装DN50PE管(1.6MPa)给水管3976米,闸阀井7座。

六、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该项目概审总投资498576.42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477106.62元(含人工费138966.61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469.80元(含工程设计费14313.20元,工程监理费4771.07元,建设单位管理费2385.53元)。

资金来源:2024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七、建设工期:3个月。

八、招标核准:该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费用未达到公开招标条件,可以不实行公开招标,由业主按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定。。

九、有关要求:你单位接此批复后,要尽快落实项目资金和完善用林、用地等相关手续,待资金落实及前期手续完善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尽快组织实施,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相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确保不突破核定的总投资及在规定时间内建成并交付使用。业主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建设期间做到坚持节水“三同时”。对施工技术不复杂的工程,要积极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加强技能培训,并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附件:绍庆街道镇南村8组水池建设项目投资概算总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22

附件:

绍庆街道镇南村8组水池建设项目投资概算总表

单位:元

序号

费用名称

审定金额

占总投资额(%)

备注

工程建设费用

477106.62

95.69

其中人工费:138966.61

1

建筑工程费

477106.62

95.69

工程建设其他费

21469.80

4.31

1

工程设计费

14313.20

2.87

2

工程监理费

4771.07

0.96

3

建设单位管理费(含结算审核费)

2385.53

0.48

总投资

498576.42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