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四川能和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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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财采购〔2024〕180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 诉 人:四川能和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梅梦珍

授权代表:巫恩波

联系方式:182******25

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西南商贸城一区21324-21328自主申报

被投诉人1: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官老师

联系方式:139******00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6号

被投诉人2: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装备和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134******29

通讯地址:彭水县汉葭街道鼓楼社区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向投诉人作出的对“2024年彭水县能力提升项目-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编号:PSX24A00069)质疑答复,于9月3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四川能和科技有限公司称:

1.第二篇  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1课桌及2课凳要求的部分检测报告具有限制性、排斥性条款;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以其不合理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事实依据:第二篇 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1课桌要求的乙酸盐雾试验(AASS)连续喷雾>1600h达到10级【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存在指定人为设置控标检测报告,我司了解:乙酸盐雾试验只要24h,即可得到相似的结果,因乙酸盐雾试验耐腐蚀等级目前分为1级、2级、3级4级、5级、6级、7级、8级、9级、10级,10级为最优级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如果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完全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通过乙酸盐雾试验,耐腐蚀性达到10级即可,而不是要求乙酸盐雾试验测试≥1600h测试达到10级,要求测试≥1600h测试就限制排斥了测试<1600h的产品,乙酸盐雾测试无论测试多久耐腐蚀性都是达到10级,更不存在时间做的越久产品就更好,测时间是无论测试多久,最高就是耐腐蚀等级≥10级,做>24h及乙酸盐雾测试产品耐腐蚀等级也是≥10级,如24h乙酸盐雾测试,腐蚀等级就≥10级,为什么一定要≥1600h乙酸盐雾测试,1600h乙酸盐雾测试腐蚀等级也是≥10级,24h乙酸盐雾测试腐蚀等级也是≥10级,就算是做一万小时也是10级,难道做了24h的乙酸盐雾测的产品就要被限制吗,被排斥吗,明显是指定人为设置控标控分条款,属于不合理限制排斥投标人。2课凳乙酸盐雾试验(ASS试验)连续喷雾时间≥500h,耐腐蚀等级达到10级【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明显是指定违法人为设置控标条款,1课桌及2课凳都是放在同一学校使用的产品,为什么课桌要测试1600小时,而课椅就是500小时呢,很明显是为内定供应商设置的控标条款。1课桌要求的乙酸盐雾试验(AASS)连续喷雾≥1600h达到10级及2课凳乙酸盐雾试验(ASS试验)连续喷雾时间≥500h,耐腐蚀等级达到10 级明显是指定特定供应商设置的控标检测报告,我司了解:1600h就是66天,光产品试验都要66天,本项目从挂网到开标才几天,供应商根本无法办理出检测报告来参与投标人,只有前期办理的检测报告的供应商才可以参与,综上所述:要求的检测报告根本未给供应商做报告的时间,很明显是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以其不合理排斥投标人。

被投诉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装备和后勤服务中心、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称:

一是投诉人质疑的技术参数均为采购人采购所需,符合政府采购法要求。

二是采购人要求提供国家强制性标准是合情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未具有歧视性。

三是采购人明确了部分参数值,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没有限制供应商的检测标准,只要检测值达到采购人的需求参数值即可。

四是采购人标前做了调查及网上查询,并做了技术参数的评审论证,本招标挂网的技术参数有三家生产厂家可以生产采购人需求的产品,同时开标时又有不同的三家生产厂家投标,充分说明采购人未以其他不合理条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综上所述,采购人采购产品的挂网技术参数是采购需求;采购人明确了采购技术参数值,未限制投标人提供检测值的检测标准,充分说明采购人明确了投标人可以选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均可检测投标,所以,采购人完全不存在用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要求。

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重庆瑞坤家具有限公司称:

第1点,经查询四川能和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经常到处质疑投诉的公司,以政采网上截图为证,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不干正事儿的公司。第2点,经查询市场上符合盐酸测试≥1600小时,达到10级的公司至少超过6家,采购人和业主方有权利选择更优秀的公司。第3点,我公司怀疑提供的盐酸测试检测报告不是该公司自己的检测报告,是帮其他公司搞投诉,请求财政局要求能和提供检测报告全套文件。第4点最终来参与投标的有三家公司。符合法定投标家数,同时最终成交价599865元,远远低于限价650100元。达到了充分竞争的目的。为财政节约了钱。不存在为某公司量身定制。该投诉完全是瞎编乱造。以质疑投诉的名义,钻质疑投诉程序漏洞,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为查明事实,我局受理投诉人的投诉后,依法向被投诉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装备和后勤服务中心发出了《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向被投诉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装备和后勤服务中心、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重庆瑞坤家具有限公司发出了《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上述单位按要求向我局作出了书面回复。我局对该项目采购文件、投诉人、被投诉人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了审查。

经审查查明:

2024年彭水县能力提升项目-学生课桌凳(项目号:PSX24A00069)2024年8月12日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询价公告及询价通知书;8月13日,发布采购更正公告;8月20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重庆瑞坤家具有限公司。

一、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第二篇  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之“一、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中的“1课桌”规定:“2.★课斗:采用冷轧钢板模压一次成型钢斗,与桌面螺丝固定,牢固可靠。尺寸520×380×145mm(不计安装边缘及加强筋尺寸),符合GB/T11253-2019《碳素结构钢冷轧钢板及钢带》、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4336-2016《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多元素含量的测定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GB/T10125-2021《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GB/T6461-2002《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标准,化学成分(质量分数)/%检验项目合格,力学性能:下屈服强度ReL≥235MPa、断后伸长率/%(A80mm)≥20,乙酸盐雾试验(AASS)连续喷雾≥1600h达到10级【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2客凳”规定:“2.★椅钢架:椭圆管:30x60x1.2mm,20x50x1.2mm,D形管:40×40×1.2mm。椭圆形钢管D形钢管及1.2mm厚钢板。采用二保焊及自动焊焊接而成。1.2mm钢板为冲孔,落料,弯曲成型。各部位皆为满焊,光滑无毛刺。表面涂装:焊接完成钢管架经高温去油、污,钢丸打磨,静电粉末喷塑。表面要求在1毫米见方内刀尖抠不脱落。功能:左右脚架各加装一组扣仲,内置M8螺母两件,螺母中心距为60mm。金属喷漆(塑)涂层硬度≥5H,金属喷漆(塑)涂层附着力不低于2级,乙酸盐雾试验(ASS试验)连续喷雾时间≥500h,耐腐蚀等级达到10级【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

二、《技术参数论证评审报告》显示,2024年8月3日组织了专家进行技术参数的论证,专家根据采购人发布采购意向征集的三家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参数进行论证。论证结果显示有三家供应商能满足投诉事项涉及的技术参数。

三、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挂网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10:0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10:00。参与询价的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中,涉及投诉事项相应参数的检测报告,满足“乙酸盐雾试验(AASS)连续喷雾≥1600h达到10级”的检测报告的检测周期大约为2个月,出具时间为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前。

四、本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上述事实,有投诉人提交的投诉材料、被投诉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装备和后勤服务中心向我局提交的《关于投诉2024年彭水县能力提升项目-学生课桌凳的情况说明》《技术参数论证评审报告》《关于2024年能力提升项目-学生课桌凳采购执行情况》《询价通知书》及更正文件、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的《关于投诉2024年彭水县能力提升项目-学生课桌凳的情况说明》及评审资料、响应文件、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重庆瑞坤家具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的《投诉事项书面答复》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案佐证。        

我局认为: 

关于投诉事项,首先,结合已查明的事实,有三家供应商能满足投诉事项涉及的技术参数,现有证据不足以说明本项目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六)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所规定的情形。但是,根据投诉事项涉及的技术参数要求以及结合本项目的响应情况,本项目响应文件中,满足“乙酸盐雾试验(AASS)连续喷雾≥1600h达到10级”技术参数的检测报告检测周期大约为2个月,且出具时间为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前。投诉事项涉及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而本项目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仅约7天的时间,部分潜在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无法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完成相应的检测,同时,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五条,采购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装备和后勤服务中心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然而,在本案中,针对投诉人所称的“要求的检测报告未给供应商准备做报告的时间”,被投诉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装备和后勤服务中心并未作出全面、合理的说明,也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证明本项目给予了供应商准备“乙酸盐雾试验(AASS)连续喷雾≥1600h”“乙酸盐雾试验(ASS试验)连续喷雾时间≥500h”检测报告的必要时间。综上,本项目未对潜在供应商进行检测和提供检测报告预留必要时间,因此,投诉事项涉及的检测报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所规定的情形。投诉事项部分成立。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成交结果无效,责令被投诉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若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17日

抄送:县教委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