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彭水发改审〔2023〕583号
长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灾毁农村公路恢复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长生府文〔2023〕5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彭水自治县长生镇灾毁农村公路恢复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310-500243-04-01-851579。
三、项目业主:长生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长生镇长生社区、三合社区。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长生镇长生社区5组水坎—长生8组杨从合家2.3公里,宽4.5米路面硬化,堡坎修复300立方米;三合社区6组代池垭—沙林1.8公里,宽4.5米路面硬化,堡坎修复400立方米;三合社区2组大水池—麻塘1公里,宽4.5米路面硬化,堡坎修复60立方米,大水池—火石岭1公里,宽4.5米路面硬化,堡坎修复80立方米。
六、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计划总投资约466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中央投资需求326万元,地方财政资金140万元。
七、建设工期:6个月。
八、相关要求:接文后,请你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推进前期准备工作,落实项目资金,确保按期开工建设,及时发挥效益,并在项目建设期间做到节水“三同时”。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