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彭水县诸佛江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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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彭水县诸佛江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彭水发改审〔2023468

重庆开辰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彭水县诸佛江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渝开辰司文〔202312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彭水县诸佛江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

二、项目代码:2309-500243-04-01-584948

三、项目业主:重庆开辰建设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彭水县桐楼乡、诸佛乡、鹿角镇、鞍子镇、梅子垭镇。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彭水县诸佛江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治理河段总长度 29.612km。其中:河道疏浚总长 17.95km,总疏浚量约 10.02 m3;岸坡整治总长度22.845km,其中左岸 12.263km,右岸 10.582km;为适应中小河流治理信息化建设要求,建立诸佛江流域智慧化水务管理系统监测设施。

六、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估算11844.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079.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61.84万元(监理费181.16万元、勘察设计费538.13万元、建设管理费143.06万元等),基本预备费1044.09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国家及市级配套补助资金和县级自筹资金。

七、建设工期:24个月。

八、招标核准: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我市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九、注意事项:你单位接此批复后,要尽快落实项目资金和完善用林、用地等相关手续,待资金落实及前期手续完善后,方可开工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尽快组织实施,并据此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开展初步设计概算,确保不突破估算总额。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项目投资控制、抓好项目工程质量、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坚持做到节水三同时,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建成并交付使用。对施工技术不复杂的工程,要尽量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向参与工程建设的群众发放劳务报酬。

附件:彭水县诸佛江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投资估算总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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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彭水县诸佛江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投资估算总表

序号

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占投资额(%)

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9079.05

76.65%

1

建筑工程

8528.26

2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118.45

3

施工临时工程

432.34

工程建设其他费

1361.84

11.50%

1

建设管理费

143.06

2

工程建设监理费

181.16

3

生产准备费

47.50

4

科研勘察设计费

538.13

5

其他

451.99

移民环境部分

359.82

3.04%

1

建设补偿和移民征地

169.82

2

水土保持

95.00

3

环境保护费

95.00

基本预备费

1044.09

8.81%

总投资

11844.8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