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起草全县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财务、会计和非贸易收支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拟订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3.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县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拟订县与乡镇(街道)、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4.管理全县财政收支,承担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县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5.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6.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7.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按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制度;收取县级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国债转贷等财政资金管理。承办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归口管理全县政府外债,负责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代表县政府开展财税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2.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按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行为。
14.贯彻执行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全县金融运行情况及行业发展动态,提出金融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协调配合做好金融机构监管工作。
15.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县财政局是县政府直属机构,有10个内设科室,含财政局机关、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参公)、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县金融发展中心4个预算单位;核定县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27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73名(其中参公管理53名);经费管理全部为全额财政拨款。
(三)人员情况。县财政局有在编职工85人,离休1人,退休23人,遗属补助对象5人,劳务派遣用工2人,单位自聘临时工3人。单位固定资产1075万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3487.6万元,支出总计3487.6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934.8万元、增长36.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02.9万元,其他收入减少29.21万元。支出增加934.8万元,增长36.6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515.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增长195.5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因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财政票据管理电子化改革等项目而增加的项目支出40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