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自治县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起草全县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财务、会计和非贸易收支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拟订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3.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县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拟订县与乡镇(街道)、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4.管理全县财政收支,承担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县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5.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6.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7.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按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制度;收取县级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国债转贷等财政资金管理。承办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归口管理全县政府外债,负责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代表县政府开展财税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2.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按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行为。
14.贯彻执行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全县金融运行情况及行业发展动态,提出金融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协调配合做好金融机构监管工作。
15.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县财政局是县政府直属机构,有10个内设科室,含财政局机关、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参公)、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县金融发展中心4个预算单位;核定县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71名(其中参公管理53名);经费管理全部为全额财政拨款。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投资评审中心和金融发展中心等。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773.11万元,支出总计2,773.1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07.97万元、下降50.31%,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的项目经费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240.81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642.74万元,下降54.12%,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的项目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0.81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32.3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761.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7.11万元,下降45.30%,主要原因是对应安排的收入减少导致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360.75万元,占85.48%;项目支出400.92万元,占14.52%。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0.86万元,下降97.85%,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减少结转结余对应安排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40.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9.87万元,下降53.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4.50万元,增长13.38%。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05.08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34.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14.33万元,下降47.82%。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的项目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0.66万元,增长15.35%。主要原因是今年人员经费增加和部分项目经费纳入调整预算安排。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3.64万元,下降97.18%,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减少结转结余对应安排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2.05万元,占72.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39万元,增长14.9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部分项目经费纳入财政安排。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9.33万元,占10.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42万元,增长57.32%,主要原因是兑现离退休健康疗养费提高部分。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83万元,占2.6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5万元,下降6.78%。
(4)城乡社区支出278.00万元,占10.55%。
(5)住房保障支出74.24万元,占2.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3.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59.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97万元,增长3.54%,主要原因是兑现人员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773.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7.91万元,下降36.6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78.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8.00万元。本年支出278.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8.0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42万元,下降82.4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62万元,下降67.6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 有所下降。二是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 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3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万元,下降71.3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8万元,下降6.15%,主要原因是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6.8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用于接待国内、市内其他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15万元,下降87.5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15万元,下降80.97%,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 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 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28批次86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8.9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7.3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9.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7.01万元,下降43.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切实压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36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20万元。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如有)。
2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0万元,执行数为17.9万元,完成预算的8.1%。主要产出和效果:有效防对金融风险进行了防控。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44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