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4-0002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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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拟订全县财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国有企业资产、财务、会计等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执行财政分配政策,拟订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3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县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

4管理全县财政收支,承担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依法编制县级年度预算和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县级年度财政预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县乡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5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6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7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指导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目录制度;核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并负责代理机构监管工作。

8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牵头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

9根据县政府授权,代表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贯彻执行有关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督促实施。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10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按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制度;收取县级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1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国债转贷等财政资金管理。承办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3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归口管理全县政府外债,负责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14负责制定全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评价体系;负责县级财政预算目标绩效管理;指导和监督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评价结果反馈应用的政策建议。

15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按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6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规行为。

17贯彻执行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全县金融运行情况及行业发展动态,提出金融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协调配合做好金融机构监管工作。

18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

19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

2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1有关职责分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县政府办负责县级机关(包括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机关、县人大机关、县政府机关、县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级民主党派机关、县级群众团体机关)、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制定县级机关、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单位构成

彭水自治县财政局单位内设 11 个机构处室,分别是办公室、国库科、预算科、行财科、社保科、综合科、经建科、农业科、监督评价科、政府采购科、债务管理科。下属 3 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彭水自治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彭水自治县财政预算绩效评审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彭水自治县金融发展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61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616.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63.1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务员工资改革,基础绩效和年度考核奖纳入预算;二是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增加,相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61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2083.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11.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0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1.68万元。总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63.17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39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616.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616.12元,比2023年增加16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5.12万元,较2023年减少234.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91万元,比2023年增加39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一体化系统运行维护经费、财政评审费委托业务费、政府债券包装委托业务费等相继增加。

彭水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 14.2万元,比2023年增加3.6万元,无因公出国出境预算。其中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9万元,较2023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中心新调拨一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 5.2万元,较2023年较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286.44万元,比上年减少 9.2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服务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69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4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冯小兰 联系方式:023-7844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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