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财建〔2024〕5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增发2023年国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住房和城乡建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增发2023年国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环〔2024〕4号)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2023年增发国债第二批项目清单的通知》(彭水发改发〔2024〕9号)精神,现将增发2023年国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715万元(项目:彭水县2023年绍庆及靛水街道排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715万元)下达给你单位。现将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你单位严格按《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3〕122号)规定,及时将上述资金用于已经明确的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专款专用,坚决防止资金滞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并按要求及时将项目工程进度及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国债资金监管系统,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同时收到资金预算后,按规定设定项目绩效目标,经行业主管部门(县发展改革委)和县财政局审核后报送财政部重庆监管局。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国债资金使用效益。
该中央补助资金项目代码为2303-500243-04-01-391151,支出功能列“2120399其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经济科目按实际列
特此通知
附件: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1月23日
抄送:县发展改革委,局预算科、国库科。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1月23日印发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