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增发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 防治体系建设工程补助资金(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预算的通知
日期: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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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财建〔2024〕9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增发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

防治体系建设工程补助资金(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预算的通知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增发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补助资金(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24〕30号),现将增发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补助资金(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5944万元下达给你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你单位严格按《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3122号)规定,及时将上述资金用于已经明确的“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专款专用,杜绝资金滞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并按要求及时将项目工程进度及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国债资金监管系统,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同时收到资金预算后,按规定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国债资金使用效益。

该资金项目代码为10000023Z231202000001,收入列入“11003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列“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经济科目按实际列。

特此通知

附件:增发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

补助资金(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预算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3月7日

  抄送:县发展改革委,局预算科、国库科。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3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