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财建〔2025〕18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应急管理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环〔2025〕55号)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25万元(其中:洪涝灾害补助75万元,地质灾害补助150万元)下达给你单位:
请按照《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规定,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坚决防止资金滞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收到资金预算后,按规定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并于8月21日前填报《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报市财政局备案,绩效目标填报要与应急救灾等相关工作对应,与投入金额相匹配,清晰反映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使用效果。预算执行中,要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不断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益。
此项救灾资金项目代码为10000013Z135080000019,按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列入“110026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经济科目按实际列。
附件: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5年8月15日
抄送:局预算科、国库科。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5年8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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