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MB1686286B/2021-00080
  • 主题分类
  • 卫生;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0-05-25
  • 发布日期
  • 2021-04-12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健康医疗扶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彭水卫发〔2020〕58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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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属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彭水自治县健康医疗扶贫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5日




彭水自治县健康医疗扶贫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升决战决胜态势向脱贫攻坚发起总攻,根据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脱贫攻坚总攻“十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扶组发﹝2020﹞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0年,围绕“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要求,确保医疗卫生机构“三建好”、医疗技术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达标”、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总体上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慢病和重特大疾病门诊合规医疗费用自付比例控制在20%以内,县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大病集中救治病种扩大到30种以上。

二、任务清单

1.高质量推进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强力推进县人民医院“美丽医院”建设,完成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复评,启动三级综合医院创建,加大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五大救治中心”及肿瘤科、健康管理等重点专科建设力度。加快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及疾控中心业务用房建设进度,动工装修县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县中医院新城分院门诊建成投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装修项目竣工投用。重点加大“五大救治中心”、重点专科建设、实验室检测、疾病预防控制等方面的设施设备配置力度。高质量提升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的诊疗救治能力和疾病预防控制水平。

2.高标准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三义、大垭深度贫困乡卫生院新建项目竣工投用并实现整体搬迁,梅子垭、鞍子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扩建项目竣工投用。放远未来,结合现有实际对部分乡镇卫生院实施改造,力争“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设置规范。积极推进石柳、平安、太原等乡镇“美丽医院建设”,全面完成环境绿化及停车位设置等工作。按照“强弱项、补短板、堵漏洞”及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大医学影像、实验室、手术室等方面的设施设备配置更新力度。加强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实现远程心电、远程影像诊断全覆盖,积极推进民盟中央-西门子公司5G超声远程培训会诊系统建设。

3.高实用推进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在易地扶贫搬迁后新形成的行政村或人口密集地新(改扩)建标准化卫生室,满足易地搬迁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补足配齐简易呼吸器、观察床、诊查床、办公桌椅、药柜、健康档案柜等设施设备。优化完善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保障乡村医生基本待遇,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充分激发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做好村卫生室医疗质量安全、护理、公共卫生监管考核工作,逐步将卫生室人员、财务、药品纳入统一管理。建立完善乡村医生队伍管理机制,通过考核对不能胜任乡村医生工作或工作不力的乡村医生予以退出一批,通过“乡管村用”、考核招用、派驻/巡诊充实一批,通过邻村共管填补一批,进一步充实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消除村级医疗服务空白点。 

4.高投入推进卫生人才引进培训培养工作。加大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高精尖缺”医学人才引进培养培训力度,鼓励县人民医院开展优惠政策人才引进试点工作,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到该院工作的按15-80万元/人标准予以补助。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团化管理改革优势,利用“资金池”资金实施“全科转岗+专科”培训,每人每年按2-6万元的标准予以专项补助。2020年底,实现每个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做实基层医务人员能力提升大轮训,确保实现基层培训全覆盖,开展乡村医生实用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确保乡村医生培训全覆盖,提高乡村医生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及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5.高实效推进对口支医及基层互助帮扶工作。建立健全统筹协调、人才交流、技术帮扶等工作机制。统筹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市内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对口帮扶等工作。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片区引领作用,强化对临近乡镇卫生院的技术辐射、医疗质量安全和管理水平的带动作用,实现资源共享、基层互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对服务能力不强的村卫生室通过巡诊、派驻、邻村共管等方式予以对口帮扶。

6.高起点谋划县域综合医改融合工作。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优化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县域综合医改,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三通”建设,完善县乡竞争协作、互助共享、健康均衡发展运行机制,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团改革成果,构建“县强、乡壮、村稳、上下联、信息通”优质高效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7.高精准实施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贫困患者“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分类救治,确保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按照“发现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的要求,做好大病专项救治,对胃癌等30种重大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除市上已定点的医疗机构外,确定县域内政府办医疗机构均为定点医院实行集中救治。优化大病专项救治县级医疗专家组,完善临床路径、诊疗方案和质控指标,强化到户到人到病,做到“应治尽治”。做好贫困患者强直性脊柱炎救治工作。

8.高要求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继续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在家且有签约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人口做到“应签尽签”,将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等4类慢病患者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将因病致贫返贫风险较高的贫困户纳入签约服务范围。签约医生要按规定对糖尿病、高血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季度至少面对面随访1次,肺结核病患者治愈前每月至少面对面随访1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要根据贫困人口患病情况,制定一病一方,及时指导做好随访评估、健康管理、住院转诊服务、医疗费用报销、救治后的用药指导和康复管理等工作,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做到签约1人、履约1人、做实1人。

9.高水准落实贫困人口医保政策。继续对农村贫困人口区域内县级医院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起付线降低50%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10.高举措实施农村贫困患者医疗费报销。对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农村贫困患者指全县建档立卡、农村低保患者,下同)。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含重大疾病门诊按住院报销)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额医疗)、医疗救助、市级健康扶贫基金救助、精准脱贫保报销(大病商业补充保险)等方式救助补助后,合规医疗费用(指医保目录内费用+目录外费用占总费用比例不超出10%的部分)报销比例不足90%的部分由县级健康扶贫基金予以补助。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按门诊报销的)和慢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市级健康扶贫基金救助、精准脱贫保报销(大病商业补充保险)等方式救助补助后,在一级医疗机构就诊门诊报账比例不足85%的部分由县级健康扶贫基金予以补助,在二、三级医疗机构就诊门诊报账比例不足80%的部分由县级健康扶贫基金予以补助。

11.高效率落实好便民惠民政策。严格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便民措施。各级医疗机构要规范就医秩序和诊疗行为,优先选择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药品和耗材,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推进分级诊疗,引导基层首诊,农村贫困人口原则上应在县域内医保定点机构就诊,确需转诊的严格执行转诊转院手续,确保县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

12.高效能推进康扶贫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全面整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国家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重庆问题、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反馈问题整、全市脱贫攻坚“回头看”全面排查反馈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认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和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保持攻坚态势、强化攻坚责任,确保健康扶贫有序开展。

(二)强化政策落实。各相关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思想不松懈、标准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效果上不打折,确保健康扶贫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导考核。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将健康扶贫工作情况纳入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卫生健康系统县管领导干部分区包片开展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