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卫发﹝2026﹞22号
彭水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彭水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彭水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6年东西部协作市县级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新田镇卫生院、县农村卫生管理中心:
经县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县领导审签同意,现将2026年东西部协作市县级财政援助资金项目下达给你们,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总量
本次资金来源为东西部协作市县级财政援助资金600万元,另需自筹资金250万元,合计850万元。
二、项目计划
本次共下达2个项目计划(具体项目及资金安排详见附件)。
三、资金项目监管
严格按照重庆市乡村振兴局、重庆市财政局、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鲁渝协作山东省财政援助资金及援建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51号)要求执行。
四、其他要求
(一)规范项目实施方案管理
项目业主应依法依规择优选择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科学编制方案并报县卫生健康委审查备案。方案审核通过后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调整的,须按程序报批,确保进度与质量同步。
(二)强化项目全流程管理
项目业主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及资金拨付等全流程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备案方案施工,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归档,强化施工现场管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三)加强绩效目标管控
为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项目业主须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动态监控与调整,确保年度目标完成。我委将联合有关县级部门开展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后续资金安排和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项目业主应建立项目推进台账,定期向县卫生健康委报送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信息报送须及时、准确、完整。项目完工后,须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完善归档资料,并向县卫生健康委报备验收结果。
附件:2026年东西部协作市县级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彭水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彭水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彭水自治县财政局
2026年4月29日
附件:
2026年东西部协作市县级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
序号 |
项目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项目业主 单位 |
项目 类型 |
建设 性质 |
建设年限 |
实施地点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带动效益 |
总投资 (万元) |
市县级 资金 (万元) |
其他 资金 (万元) |
建成后产权归属 |
|
850 |
600 |
250 |
|||||||||||
|
1 |
县卫生健康委 |
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能力提升 |
新田镇卫生院 |
健康帮扶 |
新建 |
2026 |
新田镇 |
购置肠镜设备一套、钬激光碎石系统一套、超声刀一套、C型臂X光机一台、输尿管镜一套、等离子电切一套、腹腔镜一套等设备。(建设内容以实施方案批复为准) |
受益农民人数≧4万人,医疗条件得到改善。 |
250 |
200 |
50 |
县卫生健康委 |
|
2 |
县卫生健康委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应急暨120调度指挥中心 |
县农村卫生管理中心 |
健康帮扶 |
新建 |
2026 |
靛水街道五湖一组 |
1.建设彭水自治县卫生应急指挥中心配套设施,支撑各类紧急情况的应急指挥与处置; 2.建设彭水自治县120调度指挥中心相关子系统及配套设施,保障院前急救调度工作有序开展; 3.完成卫生应急、120调度指挥中心基础装修工程,严格遵循相关标准规范施工,满足办公、设备运行及调度指挥等基本需求,保障工程质量与使用安全。" (建设内容以实施方案批复为准) |
全面提升全县院前急救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规范的院前急救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在卫生应急领域,强化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等紧急情况的快速响应与处置能力,筑牢全县公共卫生安全的第一道防线。项目受益农民人数≧50万人。 |
600 |
400 |
200 |
县卫生健康委 |
无障碍
关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