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机构注销的通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县卫生健康委依法受理了彭水冯建国中医诊所注销申请,并依法予以注销,现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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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注销医疗机构名称 |
医疗机构类别 |
主要负责人 |
登记号 |
机构登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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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冯建国中医诊所 |
中医诊所 |
冯建国 |
PDY00406X50024317D2182 |
彭水自治县保家镇鹿山居委5组212号 |
上述医疗机构已经我委依法注销,自2023年8月4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4日
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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