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0日彭水奇草中医诊所法定代表人任春彦向我委报告该诊所自愿终止执业活动并提交撤销备案申请,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委依法撤销彭水奇草中医诊所备案,现通告如下:
被撤销备案医疗机构名称:彭水奇草中医诊所
医疗机构类别:中医诊所
法定代表人:任春彦
主要负责人:段辉建
备案编号:PDY00546X50024317D2182
诊所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两江新街1号附61号2-22
上述医疗机构已经我委依法撤销备案,自2026年4月20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撤销备案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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