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3-00384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14
  • 发布日期
  • 2023-09-14
  • 标题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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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1)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2)疾病监测工作。(3)卫生监测工作。(4)计划免疫、健康教育与培训。(5)地方病、慢性病、传染病防治工作。(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在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设二级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9个职能科室。综合科、财务科、质量技术管理科、公共卫生监测科、检验科、采购科、免疫规划科、地方病与慢性病科、传防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110.86万元,支出总计5,110.8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2.85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费用增加、疫苗供应量及成本价格因素的增长。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769.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5.50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的增加,此费用由财政全额保障,以及疫苗供应量增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1.61万元,占40.1%;事业收入2,252.09万元,占59.8%;其他收入5.47万元,占0.1%。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41.69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635.3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050.21万元,增长40.6%,主要原因是用于采购新冠疫情防控物资、材料及试剂费用增加、疫苗成本价格上涨导致的成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895.23万元,占79.6%;项目支出740.14万元,占20.4%。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75.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2.64万元,增长101.3%,主要原因是年末拨入的项目款暂未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12.8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34.29万元,增长3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新冠疫情费用增加、预防性检查、卫生检测及防疫经费等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1.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2.64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遵循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等支出,保障必要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6.15万元,增长97.5%。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费用增加、新进人员追加人员经费,在编人员绩效工资上浮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01.27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9.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3.74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费用增加、新进人员追加人员经费,在编人员绩效工资上浮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4.44万元,增长111.6%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92.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55万元,增长84.5%,主要原因是年底拨入的项目款未能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0.90万元,占8.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8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新招录的人员社保缴费基数低。

2)卫生健康支出1,409.43万元,占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6.93万元,增长150.6%,主要原因是用于采购新冠疫情防控物资费用增加、人员增加、调资调额等。

3)农林水支出8.09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新城实验大楼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4)住房保障支出61.48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和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9.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1.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3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费用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27.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劳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水电费、办公费、劳务费、邮电费、印刷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8万元,下降34.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91万元,下降59.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4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过路费、修理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2万元,下降27.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55万元,增长32.5%,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疫苗车下乡送苗的次数增加,应急出车的次数增加,进而燃油费、修理费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1.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6万元,下降71.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1万元,增长65.1%,主要原因是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次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7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0.4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7.2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6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的会议次数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9.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本年度开展的相关业务培训次数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实验室检验设备马弗炉、离子色谱仪等专用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不涉及项目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不涉及项目绩效自评。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2年度,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不涉及项目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022年度,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不涉及项目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不涉及项目绩效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黄艺:023-78442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