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3-00427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15
  • 发布日期
  • 2023-09-15
  • 标题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朗溪乡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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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朗溪乡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主要职责任务

主要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2、具体职责任务

(1)贯彻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2)负责提供包括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残疾人康复和计划生育指导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履行避孕节育、家庭保健、优生服务和生殖健康四大公共服务职能,协助或独立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应急等任务。

(3)负责使用适宜技术、设备和基本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院内外急救、转诊和中医药等服务。

(4)协助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村卫生所和诊所的管理及技术指导工作,逐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

(5)承担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收集与统计报告任务,完整、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

(6)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实施农村基本医疗卫生保健规划,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政策宣传,负责做好就医参保居民相应医疗费用的补偿减免和结算工作。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由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设置了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中医科等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40.93万元,支出总计240.9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33万元、下降13.41%,主要原因是业务收入支出、财政补助收入支出等方面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40.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3万元,下降10.17%,财政拨款收入135.1万元,占56.07%;事业收入105.83万元,占43.93%;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40.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3万元,下降10.17%,主要原因是医院业务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03.45万元,占84.44%;项目支出37.48万元,占15.5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基本支出203.45万元,占84.44%;项目支出37.48万元,占15.5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5.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6.62万元,减少16.4%。主要原因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58万元,下降10.93%。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58万元,减少10.93%。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收入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58万元,下降10.93%。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58万元,减少10.93%。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收入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14万元,占8.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4万元,下降2.9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115.39万元,占8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25万元,减少18.53%,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8.58万元,占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7万元,下降4.09%,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因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差额拨款单位原因,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因本单位是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为差额补款等原因,财政未保障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目前,我单位未制定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和财政重点评价方案,待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结算后,按财政局要求及时公开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13512306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