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诸佛乡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诸佛乡卫生院服务区域内常住人口7143人,现有业务用房2000平方米,在职医务人员23人,退休职工3人,是集医疗、公共卫生于一体的公益一类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全科医疗,拥有DR,彩超,生化分析仪等医疗设备。
(一)职能职责
1.主要职责任务
主要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2.具体职责任务
(1).贯彻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2).负责提供包括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残疾人康复和计划生育指导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履行避孕节育、家庭保健、优生服务和生殖健康四大公共服务职能,协助或独立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应急等任务。
(3).负责使用适宜技术、设备和基本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院内外急救、转诊和中医药等服务。
(4).协助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村卫生室和诊所的管理及技术指导工作,逐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
(5).承担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收集与统计报告任务,完整、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
(6).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实施农村基本医疗卫生保健规划,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政策宣传,负责做好就医参保居民相应医疗费用的补偿减免和结算等工作。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诸佛乡卫生院,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门诊部,住院部,药房,放射科,检验科,公卫科等。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019.43万元,支出总计1019.43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46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业务增长,相应支出增加。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019.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46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业务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47万元,占25.4%;事业收入760.96万元,占74.6%;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019.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46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业务收入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950.69万元,占93.3%;项目支出68.75万元,占6.7%。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8.4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6.04万元,减少15.1%。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79万元,减少11.3%。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32万元,增加66.6%。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收入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79万元,减少11.3%。主要原因是疫情已经公卫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32万元,增加66.6%,主要原因公卫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1万元,占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与就业无变化。
(2)卫生健康支出218.83万元,占8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32万元,增加89.82%,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6.54万元,占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无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9.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48万元,减少6.6%。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因本单位是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为差额拨款等原因,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因本单位是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为差额拨款等原因,财政未保障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预算项目,未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426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