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5-00728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23
  • 发布日期
  • 2025-10-23
  • 标题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长生镇卫生院 202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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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长生镇卫生院

202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主要职责任务:主要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2. 具体职责任务

(1)贯彻落实卫生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相关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2)负责提供包括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残疾人康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履行家庭保健、优生服务和生殖健康等公共服务职能,协助或独立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应急等任务。

(3)负责使用适宜技术、设备和基本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院内外急救、转诊和中医药等服务。

(4)协助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村卫生室和诊所的管理及技术指导工作,逐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5)承担医疗卫生健康信息收集与统计报告任务,完整、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

(6)协助镇人民政府制定、实施农村基本医疗卫生保健规划,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政策宣传,负责做好就医参保居民相应医疗费用的补偿减免和结算工作。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由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设置了门诊部、住院部、药房、收费室、B超室、放射科、检验科、公卫科、理疗科等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34.46万元,支出总计234.4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95万元,下降24.95%,主要原因是业务收入减少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34.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95万元,下降24.95%,主要原因是业务收入减少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73万元,占28.89%;事业收入166.72万元,占71.11%;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成本减少,人员经费减少等 其中:基本支出234.46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无结转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7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3.79万元,下降48.50%。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资金减少,业务收入减少,成本减少,人员经费减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79万元,减少48.50%。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11万元,减少35.5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79万元,下降48.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采购办公用品、医疗器械等较上年度减少较为明显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11万元,减少35.40%。主要原因是调整了年初预算数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无结转结余情况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78万元,占20.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5万元,减少6.45%。

(2)卫生健康支出51.31万元,占75.7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08万元,减少20.14%,主要原因是工资减少,成本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2.65万元,占3.9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5万元,下降5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79万元,减少48.50%,主要原因是成本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基础福利保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467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