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4-00148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分享:
字号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1)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2)疾病监测工作。(3)卫生监测工作。(4)计划免疫、健康教育与培训。(5)地方病、慢性病、传染病防治工作。(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在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设二级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9个职能科室。综合科、财务科、质量技术管理科、公共卫生监测科、检验科、采购科、免疫规划科、地方病与慢性病科、传防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114.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4.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63.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拨款增加63.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114.0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114.04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58.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08.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6.74 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63.9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3.9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 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4.04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4.04万元,比2023年增加63.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14.04万元,比2023年增加63.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进人员、工资调增、社会保障缴费的增加及公用经费的增加,主要用于保障我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元,比2023年增加0 万元。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0.5万元,比2023年增加17.2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比2023年减少0.26 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做到有通知、函等依据再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7 万元,比2023年增加17万元,主要原因是近两年因新冠疫情影响,耽误了其他业务进程,于本年度补上各版块业务需开支,另由于车辆购置已年久,车辆修理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53.34万元,比上年减少1.91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政策。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疾控中心2024年无项目绩效。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小娜联系方式:023-7844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