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5-0035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2
  • 发布日期
  • 2025-03-12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棣棠乡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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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棣棠乡卫生院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主要职责任务。

主要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全乡人民的身体健康。

2. 具体职责任务。

1)贯彻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2)负责提供包括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残疾人康复和计划生育指导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履行避孕节育、家庭保健、优生服务和生殖健康四大公共服务职能,协助或独立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应急等任务

3)负责使用适宜技术、设备和基本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院内外急救、转诊和中医药等服务。

4)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做好辖区内村卫生所和诊所的管理及技术指导工作,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

5)承担医疗卫生信息收集与统计报告任务,完整、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

6)配合乡人民政府制定、实施农村基本医疗卫生保健规划,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政策宣传,负责做好就医参保居民相应医疗费用的补偿减免和结算工作。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棣棠乡卫生院业务面积686.66平方米,辖区常住人口6755人,在职医务人员14人,退休职工2人,集医疗、卫生于一体,开设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拥有DR、西门子彩超、心电图机、动态血压仪、动态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全自动洗胃机、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尿分析仪、血凝仪、电子显微镜、全自动血流变快测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电解质分析仪等医疗设备,为全乡医疗服务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 458.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34.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324.23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 24.41万元,主要是事业经费拨款增加 26.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8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 458.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35.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412.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10.7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 24.4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0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4.41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34.59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34.59万元,比2024年减少1.8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59万元,比2024年减少1.82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减少4.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减少6.61万元,住房保障预算减少4.19万元;项目支出0万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棣棠乡卫生院 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的安排。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因本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无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特种专业技术救护车 1辆,无一般公务用车和 执勤执法用车。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印正奎联系方式:023-78428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