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任务
(一)供水单位卫生随机监督抽查。
1.监督检查对象: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中抽取的7家单位;
本级双随机任务按照30%的农村在用小型集中式供水乡镇,每个乡镇抽取 30%的设计日供水 100m3以上小型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共12家。
2.监督检查内容:城市集中式供水检查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水源卫生防护情况、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水质消毒情况水质自检情况;
小型集中式供水检查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开展情况、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处罚情况。
(二)回头看”监督检查。
对 2020 年生活饮用水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其整改落实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传染病防治执法大队根据随机抽查任务清单,开展涉水产品的抽样,并送市疾控中心。
(二)传染病防治执法大队于 6 月 21 日前报送监督检查阶段性工作的汇总表,于 11 月 5 日前将全年监督抽查工作总结、汇总表和公示内容,以纸质件和压缩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