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任务
(一)放射诊疗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随机监督抽查。
1.监督检查对象: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中抽取的5家单位。
2.监督检查内容:(1).建设项目管理情况;(2).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3).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4).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5).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6).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7).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8).职业病人管理情况;(9).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10).核医学诊疗管理情况;(11).放射性同位素管理情况;(12).放射治疗管理情况。
(二)“回头看”监督检查。
对 2020 年放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其整改落实情况。
二、工作要求
职业健康执法大队于 6 月 21 日前报送“回头看”监督检查阶段性工作的汇总表(附表 2),于 11 月 5 日前将全年监督抽查工作总结、“回头看”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和公示内容,以纸质件和压缩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