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
一是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二是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三是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四是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五是负责节约用水工作。六是负责水文工作。七是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等。八是负责水土保持工作。九是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十是负责农村水利工作。十一是依法组织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十二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
(二)单位构成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水资源水保科、水利水电科、水生态建设与河长制工作科。下属3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本级)、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3262.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262.02万元。收入较2025年增加3276.90万元,主要是水利工程项目经费拨款增加5332.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3262.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3262.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72.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2.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3.12万元,农林水支出12678.8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4.8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增加3276.9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96.5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265.3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62.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62.02万元,比2025年增加3276.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4.07万元,比2025年增加96.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考进4人,调出1人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367.95万元,比2025年增加3265.34万元,主要原因是水利发展资金(中央资金)提前下达等,主要用于农村供水、水库养护等重点工作。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57.5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其中:公务接待费14.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在物价上涨的大环境下继续加强接待陪同人数及接待标准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5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严控车辆管理,全局所有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64.08万元,比上年增加4.96万元,主要因为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895.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6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任海;联系方式:023-7886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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