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本级)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二是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三是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有关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及以上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四是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五是负责节约用水工作。六是负责水文工作。七是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八是负责水土保持工作。九是负责农村水利工作。十是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
(二)单位构成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本级)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下属二级单位,单位内设 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水资源水保科、水利水电科、水生态建设与河长制工作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1780.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780.43万元。收入较2025年增加3140.42万元,主要是水利发展资金提前下达经费拨款增加5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1780.4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9.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2.70万元,农林水支出11601.9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4.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1.9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增加3140.4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9.9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265.3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80.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80.43万元,比2025年增加314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48万元,比2025年减少39.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367.95万元,比2025年增加3265.34万元,主要原因是水利发展资金提前下达项目投资增加等。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本级)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26.15万元,与2025年保持一致。其中:公务接待费7.65万元,与2025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加强接待陪同人数及接待标准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0万元,与2025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严控车辆管理,全局所有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8.87万元,比上年减少7.9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367.9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任海;联系方式:023-7886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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