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网建设规划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
日期: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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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网建设规划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对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网建设规划环评的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名称和概要

(1)规划名称: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网建设规划

(2)规划范围:彭水自治县全域

(3)总体目标:到2035年,区境内的阿依河水库、郁山湖水库、团坝子水库相继建成并发挥效益,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彭水县水网基本建成,均衡立体的水资源配置体系、安全韧性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山水融合的水生态保护治理体系、“四预”完备的数字孪生水网体系基本建成,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4)总体布局:以乌江、郁江等重要河流为基础,以阿依河水库、龙虎水库、凤升水库、三江口水库、郁山湖水库、棣棠水库等骨干工程为水源,以阿依河-龙虎-茨竹湾、阿依河-城南、凤升-葡萄、凤升-永丰连通工程为通道,加快构建“一干三支,一核五点,高山筑源,互联互通”的彭水县水网总体布局,重点解决彭水县水资源宏观调配、流域防洪减灾和水生态环境等问题,为高水平建设渝东南提供有力支撑。

二、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1、生态环境管控分区细化

衔接重庆市、彭水县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生态保护红线和流域内生态环境敏感区分布情况,将流域内属于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的区域作为优先保护区域;除保护区域外,规划范围内其他区域作为重点管控区进行管控。

2、分区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结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管理政策、水资源管理政策、水利水电开发政策及生态保护红线、水环境质量底线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上线,针对流域综合规划中的防洪、供水、灌溉等工程项目提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3、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1)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做好水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和水资源的合理调配,必须在优先满足河道生态用水的情况下,合理配置水资源,避免不合理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

强化用水定额在流域内规划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水载体建设、考核监督等方面的约束作用。

规划应严格实行总量、强度双控,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强化取、供、输、用、排水各环节管理。强化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全面推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制度,严格水资源用途管制。

(2)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维护流域生物安全

规划实施过程中,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对于植被恢复应优先推荐当地的物种,需强化对外来水生生物的管控,不得在流域内投放外来水生生物物种。

(3)积极采取措施,开展生态修复

加强对规划实施可能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重要保护目标的监测与保护。加强鱼类栖息地保护,恢复退化水生态系统,建立合理的水利工程调度机制,设置过鱼设施或采取增殖放流措施。结合规划新建水源和灌区工程,对灌溉回归水采用人工湿地等方法进行生态处理,减少化肥流失与污染。强化河道治理工程和河流生态廊道建设的衔接,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和生态保护的关系,设计时应考虑水生态保护目标分布及其对水系循环的需求。在中小河流治理中,避免束窄河道、减少行洪断面,尽量保持河道自然形态,提倡采用生态型河道治理措施,注重与城市景观、生态环境的协调,打造生态水系景观廊道。规划实施中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和评估。

四、规划环评初步结论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网建设规划符合国家、重庆市法律、法规,规划实施有利于水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流域防洪减灾、有利于水生态系统保护,对彭水县经济社会有益,生态效益明显。规划方案实施不可避免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通过采纳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采取相应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规划方案、布局及规模总体合理可行。

五、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彭水自治县水利局、重庆开辰建设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南门街131号

(3)联系人:熊老师

(4)联系电话:13388991139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179号

(3)联系人:李工

(4)联系电话:18008362522

(5)电子邮箱:381281663@qq.com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WObajNUDncYRARoOfTYQ 提取码: yurt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在公示期限内公众可携带有效身份证至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建设项目纸质报告书。

八、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流域范围内及周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评价范围内任何关心该规划的公民、专家、政府职员等。

九、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WObajNUDncYRARoOfTYQ 提取码: yurt。若您对本规划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按照公众意见表的格式要求填写与本规划实施相关的生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次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内容)。

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手机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